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19篇)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1篇)
暑假期间,我去附近的图书馆借了《简爱》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听闻这本书有多优秀的了,只不过一直没机会去看,现在终于能利用假期来读一读,看看这本书是不是徒有虚名。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着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此书也算是她的代表作。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的勇于反抗的一生。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身。
看完后,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个曲折的故事让我意犹未尽,而简爱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更是将我震撼。简爱从小寄人篱下,上学时还被冤枉,受尽了冷眼相待。然而她并没有屈服于现状,而是敢于去面对现实,即使是被虐待,也得挺住。这点便是我喜欢简爱的理由。一个人可以受到屈辱,但不能不去反抗,否则生活也就没有了意义。简爱在那所曾让她受尽艰苦的学校整整呆了八年,这让我又对她更敬佩了。简爱她有着广阔的胸襟,可以不计前嫌,重新对待每一样事物。然后当她来到了松德庄——一个十分美丽的庄院,当家教时,让她体会最深的也就是那儿格外善良的人了。无论是和蔼可亲的女管家菲尔太太,还是活泼可爱的学生黛拉,都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温馨。
而她得知罗彻先生的妻子仍在世时,她又毅然离开了,离开了这个充满温馨的庄院。后来当简爱得知罗彻先生受伤,又选择了终身陪在他身边照顾他。简爱就是那么一个直爽的人,敢作敢当,想好了就不再去改变主意。而这也成了让人们喜欢简爱的一大理由。看来夏洛蒂所塑造的这个人物也算是格外成功的了。
看完了《简爱》,让我对简爱这么个人也充满了敬佩之情。我想,我将来也得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2篇)
外国文学,作为大学期间一门必修课,起初令我很是头疼,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可能除了文学背景之外,作品中长长的人名也是非常之头疼.开课了,在我见了雷小青老师(同时也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直至听了她的课之后,我竟也渐渐的喜欢上了它.闲余时间,去图书馆借过几套文学书籍,其中的《红与黑》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书中最主要的三个角色:
1.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长得清秀英俊,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2.雷纳尔夫人:市长夫人,长得端庄美貌.当她看到了年轻英俊的于连后,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爱上了他.后来事情被人察觉,两人不得不分开,但她仍然一心想着于连.后来教士逼迫她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破坏了于连的婚姻.
3.玛蒂尔德小姐:巴黎一个很有势力的侯爵的女儿,长得天姿国色,但生性古怪.她后来也爱上了于连,并且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嫁给他.
十八岁的于连外表英俊,尽管出身贫寒却心高气傲.他渴望挤入上流社会,却又"对上流社会,只怀着仇恨和厌恶,事实上,上流社会只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这也许是他产生仇恨和厌恶的原因."在当时的法国,家庭教师在上流社会的眼中是与仆人一样的级别,甚至连吃饭也不能与主人同桌.胸怀大志的于连尽管非常渴望挤入上流社会,非常珍视去市长家做家庭教师的机会,但他宁愿继续做木匠甚至逃离家乡也无法忍受与仆人一起吃饭的侮辱,经过抗争才被破格允许与主人同桌吃饭.他的坚强,他的高傲,他的虚荣,自尊心之强,在某种程度上是令人钦佩的.
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有好感,不仅因为他年龄小,聪明,干净,对她视为生命一样重要的三个孩子很友好,还因为于连的贫寒和可怜.于连没有了母亲,父亲视他为家庭的负担,两个哥哥甚至当着雷纳尔夫人的面把于连打得"满脸是血,昏倒在地".想到于连的不幸遭遇,她常常伤感地流下泪来.当她发现于连由于贫穷而没有足够的内衣时,终于决定瞒着丈夫送点钱给于连,没有想到却遭到了于连愤怒的拒绝,于连将此看成是对他的羞辱.这不但没有使雷纳尔夫人产生恶感,反而更加敬佩起于连来.终于日久生情,不知不觉爱上了于连.
在那段时期,他与雷纳尔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蒂尔德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作者却给予主人公于连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3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鲸鱼不用睡觉吗?》
关于鲸鱼,我想大家都很熟悉吧!它是一种体型很大的鱼,每天在水里游来游去,好像不用睡觉一样。难道鲸鱼不用睡觉吗?其实,不是这样的。鲸鱼每天也要睡觉,只不过他们没有眼皮,在睡觉的时候,眼睛也是睁开的!
所以,我们看到鲸鱼睁着眼睛,一动不动的时候,我们要小声一点,因为他们正在睡觉哦!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4篇)
手捧曹文轩先生的《红瓦黑瓦》,封面封底是用水墨渲染而成的。碧波荡漾的河面上漂泊着几只小船,竹篙悠然地停放在船舷上,一丛丛芦苇随风摇曳,侧耳似乎可听见那沙沙的声响,河面上横跨着一座古朴的石桥,依水而砌拾阶而上的是一座座民居,天空时时飞过一群群鸟儿。一位少年端坐着,有板有眼地拉着胡琴,旋律与河水一样清柔。这样一幅画面或许会因少了鲜艳颜色的跳跃,而显得有些沉闷,但它绝不失灵动,带你悄悄走进了别样的水乡小镇。
故事首先从主人公林冰所就读的油麻地中学开始,这所中学分为初中(红瓦房)和高中(黑瓦房)。一群孩子从故事中走出:身体壮实如牛、皮肤黑如乌鱼皮的谢百三,“从裤兜里掏出一枚小圆镜,转动着脸照一照”为标志性动作的马水清,诚实憨厚的刘汉林……不知不觉也就将你带进了那个雄纠纠气昂昂,虽然肚里饿得慌但说话总要高八度过的火红年代,也走进了那一群充满了冲动与烦躁的少年中。
曹文轩以优美的略带伤感的笔调,以一种悲悯与近乎追忆的情怀,为我们展示着一个个与主人公林冰休戚相关的少年的生活,也展示着他们或甜蜜或沮丧或绝望的情感世界。掩卷而思,一个个生动的形象仿佛就在眼前,杨文富被时夏兰香的不弃不离,而杨文富却表现出了猥琐与怯懦,也因此深深伤了夏兰香的心,虽然后来他百般殷勤,却终未能打动夏兰香的芳心。“染坊之子”赵一亮由孤傲历经无奈辍学,无缘文化宣传队告别胡琴,当他一心想经营自己曾鄙视的染坊,成家立业之时,一场火灾再次将他无情的击倒,年少莽撞的他迫于想拥有栖身之所,偷了木排引来了劳狱之灾,滑进了命运的谷底。许一龙,一个不容许任何人在胡琴上超越他的理发师,因胡琴与赵一亮结缘(师徒之情)、结怨(同台演出,因被赵一亮的风头盖尽而气得吐血,也因此对赵一亮捣婚数次。),但当赵一亮蒙受命运的重大挫折时,他俨然是一位慈父,护犊之心跃然纸上。马水清面对着丁玫泼泼辣辣、一心一意的爱与舒敏情如温泉、若即若离的爱,他甜蜜地周旋着,但他最终走进了军营,留给她们的或许也就是绵绵无绝期的思念。主人公林冰一个才艺出色的少年对陶卉的爱坚贞不渝,却又半遮半掩,工工整整地写成的堆满了华丽词藻的情书却不敢亲手相赠,最后几经周折又回到了自己的手中,也只能“让它随着流水,一闪一闪地走了。”也流走了自己苦涩的初恋。当然不可忘的还有乔桉,这个心灵已被扭曲的大男孩,自己始终感觉活在别人的冷眼里,他想尽法子拆散杨文富与夏兰香、马水清与丁玫,在陶卉母亲面前捏造林冰的劣迹。历经与马水清、林冰的肉搏之战,最后竟杀死外公的凶手。当对他的冷酷与残忍切齿痛恨的同时,我也不竟多了一份沉思,一位笛子吹得悠悠扬扬的孩子,为何不能把日子过得灿灿烂烂,而一生都在为复仇而沉重地活着,或许人们给予这孩子的爱少了些。
当我们被一个个起落跌宕、震撼人心的故事牵着走的时候,也不忘停下来欣赏曹文轩用文字精心营造的诗意的境界。
“秋风几乎把所有的枯黄了的柿叶吹落下来,一院子落叶,竟把地上的砖头都盖满了……那柿子长得很大,扁扁的,熟透了,橙红色,打了蜡一样光滑,在夕阳的余辉里,仿佛挂了两树温馨的小灯笼。”
“此时,四野的麦子正在成熟,开镰的日子就在眼下。浸了露水之后,这夜晚的空气里,便弥漫着浓浓的麦香。最后几片云彩过后,那月亮全露出来,照了这似乎无穷的麦地,泛起一片淡淡的金光。远处的林子里,布谷鸟正啼啭着飞向天边。田野上,没有遮挡,空气远比庄子上凉爽。”
难怪李师江先生说“曹文轩是小说界的汪国真”,曹文轩从水乡少年的视角,用诗样的语言描写着水乡平原的迷人风光,也用细腻的笔触叙述着动人心弦的故事,如水乡小河里的水一样不急而缓,就这样慢慢的淌着。书中所写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成长于九十年代的我,我想也定能感动今天的孩子。也正如他在《追随永恒》所说的同样手写在这本书封底的那段话,“能感动孩子们的东西无非也还是那些东西――生死离别、游驻聚散、悲悯情怀、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感动他们的,应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而这一切与日月同在。”
真诚的感谢曹文轩,在我们这个感情已被沙漠化、感动渐成奢侈的年代,他以水乡少年纯净的歌声让我们尘封的心扉,猝不及防中再次被轻轻的叩开,原来感动的感觉也如此美好!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5篇)
《红与黑》是国外著名作家司汤达的著名作品,进述了一位受过较好教育的穷人少年于连经历了大起大落后,幡然醒悟,用死亡揭露了权力的丑恶。
于连·索雷尔像一个演员一样,活在自己精心安排的剧本里,可以变得谦卑有礼、大胆高傲、贪心谨慎……只要他的目的能够到达,什么面貌见世人他都可以。显现出他的好胜心和对权力的渴求。他愿意像军人一样轰轰烈烈的死去,也愿意像一个教士一样在祥和淡定的气氛中离开人间。他是一个矛盾体,在一步步陷入深渊的同时却又渴望救赎和救赎他人。让他腐化的是这个世界上的黑暗面还是权力,他人生大部分时间都很迷茫。他像一个演员一样,华丽出场,又在浩大的阵仗中离开。
于连处事精明,干事麻利,在何处都受到人的庞爱,但在何处他都扮演着一个情人的角色。在市长家勾引市长夫人,在大官家勾引大小姐。他想要的是征服感还是真正的爱情。
于连经历了各个阶级的生活,可谓是百感交汇。他既揭露了世间的肮脏,也证明了一个人的奋斗和成功。到底那个阶级的他才是真正的他引人深思。
《红与黑》这个书名让我想到一句俗语“近朱者赤,近墨者乌”。他的人生可圈可点,有让人不得不夸赞之处,也有让人异常反感之处,具有双面性。但他拥有一个充满了悲欢离合,丰富彩的生,让人又爱又恨。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6篇)
这几天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小豆豆的小女孩。前几篇都是写小豆豆在前一个学校的表现,可是天真可爱的小豆豆却在一年级被退了学,可是小豆豆却不知道自己已经不是那里的学生了。
小豆豆的妈妈又找了一个学校,这个学校的教学方法与众不同。她去学校要坐电车的,小豆豆来到检票口检票,她很希望售票员叔叔能把这张票留给她,可是叔叔说车票是车站的不能带走,小豆豆听了很是失望。
来到学校的小豆豆看到校长先生和蔼可亲的样子,她心里放松了很多,而且校长先生整整听小豆豆说了三个多小时的话,这让小豆豆十分的惊讶,因为从来没有人这么长时间听她说话呀!这让小豆豆的妈妈也很好奇,心里轻松了好多。
学校的名字叫巴学园,教室都是一列列车厢做的,这让小豆豆很是兴奋,恨不得天天呆在学校里,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奇特的学校。小豆豆在学校里表现非常好,在那里,参加了许多活动,运动会、茶话会……一眨眼间小豆豆要升三年级了,从之前的不听话到现在的听话,一下子就进步了这么多,真有点不可思议了!
后面几篇我看完都有点为小豆豆伤心了,因为先是她的小狗洛基不见了,后来她的同学泰明死了,到了最后连她最喜欢的巴学园也没了………
我也想和小豆豆一样拥有一个快乐、自由的“巴学园”,很喜欢文中的小豆豆,她善良可爱,从不嘲笑别人,我也要和小豆豆一样做个快乐善良的人…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7篇)
从小到大这十几年来,我受的感触数不胜,但极少是因为一本书而引发的感触,可是在小学的时候,我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的书,使我第一次有了如此深刻的感觉,那本书叫——《红瓦黑瓦》
这是一篇乡村题材的小说,作者是曹文轩,错综复杂的情节,却又好像一目了然。美丽安详的乡村风景,读了仿佛身临其境。这本小说记录了主人公从初中到高中六年的曲折历程。这六年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全部淋漓尽致的表现在一本看似普通的书里,显得如此充实。每一段的过渡常以乡村风景所代替,看完给人一种苍凉,孤寂感。仿佛这不是一本小说而是一部电影。就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书能给人的不仅仅是密密麻麻的文字,而是人对世界的最好的认识。
初中的红瓦房,高中的黑瓦房,体现的不仅仅是两个故事,是“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关爱”。这本书让我懂得感动我们的是正义的力量,感情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感的力量,而这一切,与日月同在。
曹文轩以优美的略带伤感的笔调,以一种悲悯与近乎追忆的情怀,为我们展示着一个个与主人公林冰休戚相关的少年的生活,也展示着他们或甜蜜或沮丧或绝望的情感世界。掩卷而思,一个个生动的形象仿佛就在眼前,“染坊之子”赵一亮由孤傲历经无奈辍学,无缘文化宣传队告别胡琴,当他一心想经营自己曾鄙视的染坊,成家立业之时,一场火灾无情地将他击倒,身临决境的他迫于想拥有栖身之所,偷了木排引来了劳狱之灾。许一龙,一个不容许任何人在胡琴上超越的理发师,因胡琴与赵一亮结缘、结怨,但当赵一亮蒙受重大挫折时,他依然是一位慈父,守护着赵一亮脆弱的心。主人公林冰一个才艺出色的少年对陶卉的爱坚贞不渝,却又半遮半掩,工工整整地写成的堆满了华丽词藻的情书却不敢亲手相赠,最后几经周折又回到了自己的手中,也只能“让它随着流水,一闪一闪地走了。”。当然不可忘的还有乔桉,这个心灵已被扭曲的大男孩,自己始终感觉活在别人的冷眼里,他想尽法子拆散杨文富与夏兰香、马水清与丁玫,在陶卉母亲面前捏造林冰的劣迹。历经与马水清、林冰的肉搏之战,最后竟成了杀死外公的凶手。当对他的冷酷与残忍切齿痛恨的同时,我也不竟多了一份沉思,这难道不是那个年代腐败的痕迹?
当我们被一个个起落跌宕、震撼人心的故事牵着走的时候,也不忘停下来欣赏曹文轩用文字精心营造的诗意的境界。
“秋风几乎把所有的枯黄了的柿叶吹落下来,一院子落叶,竟把地上的砖头都盖满了……那柿子长得很大,扁扁的,熟透了,橙红色,打了蜡一样光滑,在夕阳的余辉里,仿佛挂了两树温馨的小灯笼。”
“此时,四野的麦子正在成熟,开镰的日子就在眼下。浸了露水之后,这夜晚的空气里,便弥漫着浓浓的麦香。最后几片云彩过后,那月亮全露出来,照了这似乎无穷的麦地,泛起一片淡淡的金光。远处的林子里,布谷鸟正啼啭着飞向天边。田野上,没有遮挡,空气远比庄子上凉爽。”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8篇)
今天我看了,名侦探柯南,可好看了,讲的是有七个人被杀每人死后会有马将牌是七柄,每人牌都有一个点点。这七个人死后进警察开了一场会仪,柯南的叔叔“毛利小五郎”也去了,开完会以后警察盯上了一个男的今天他会超市和他女朋友在那里见面那个男的抓住了一个女孩做人质,被柯南用足球踢中。警察抓住了他门俩可是不他们干的。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9篇)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一饭千金》,主要讲了:韩信有困难,有人帮助了他,他当上楚王后就回报了帮助他的人。
记得那年我六岁。一天,我在棋社下棋得了第一名,我兴奋的不得了。在回家的路上去乐极生悲,把脚绞在了车轱辘里,顿时吓得我大哭起来。许多好心人都来帮助我。一位阿姨借来一把钳子,一位骑摩托车的叔叔停下来帮忙把车条剪断,把我的脚拽了出来。
我永远不会忘记帮助过我的人,我也要帮助有困难的人。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10篇)
我读完了《月光下的肚肚狼》这本书,这是一个非常好听的故事。这本书主要是讲了肚肚狼开始在月光下能变成王子的故事,不过最后肚肚狼没有真正变成王子,而是变成了一个受人喜欢的歌唱家。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只要有信心,你就会成功”。虽然你没变成你想象的人,但是你也会变成一个有用的人。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11篇)
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2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2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12篇)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现实主义作者,在我读的书中,有一本叫《红与黑》的书,正是一本现实主义作品。
《红与黑》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不甘平庸,野心勃勃,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既激情又冷静,既要独自作主,又要表示服从。他的性格,他所在的时代,注定了他将是一个悲剧。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是当时一类人的代表,他有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的影响力,于连出身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里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同时也导致他走上了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在看完《红与黑》,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我更加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
人生的无数抉择,让他痛苦,但是一旦选择了,他就坚持到底,他选择了有自尊地活着,也选择了有自尊地死去,而面对死亡,他泰然处之,他那一句我一点也不缺乏勇气,因为明了,所以无畏。
一切都是命运的戏弄,一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浪,他选择了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气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将落幕,唯有浩气荡乾坤。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13篇)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著名小说,记叙了主人公于连借助个人努力与奋斗一步步跻身上流社会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红与黑七年级读书笔记10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14篇)
《诚实的孩子》讲的是:一天,8岁的列宁到姑妈家做客,他不小心打碎了客厅的花瓶,由于怕姑妈责备,所以撒谎不敢承认。回到家,列宁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让他写信向姑妈承认错误,姑妈原谅了他,还夸他是个诚实的孩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诚实是一种美德。我们要向故事中的列宁一样,犯了错误以后要勇于承认,并且改正错误,做个诚实的好孩子。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15篇)
风,吹在我的脸上,我依然陶醉在红瓦黑瓦这本美好的小说里。它让我懂得的是道义的力量、智慧的力量与美感的力量,这些都在我们的生活之中。
这是曹文轩先生的一篇长篇小说,以林冰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历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经历。全书情节起落跌启、震撼人心,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
“本应由主胡演奏的一段曲子,我却记不清楚了,台上的演员很尴尬,停住了望乐队……赵一亮却把他的胡琴拉响了……”像这种情景我也有过。
那次,我参加了艺术比赛,有好几个人,我们轮流弹一首歌的一小部分,给每个人都减少一下沉重的负担。其实就那么一小部分我已经是倒背如流了,但,我那紧张的心情还是会迫使我练琵琶的心情
到了参加比赛的那天了,我看见台下人头攒动,我心里慌得可怜。我一直在鼓励着自已:范思哲,你不要怕,你准备得那么好肯定不会有问题的,加油!到我来弹奏了,老天可真是有些欺负人,我弹了一半,却记不清楚后面应该弹什么,我尴尬地停住了,望了望台下的观众,他们有的在偷笑,有的吃惊地看着我,还有的在窃窃私语。正当琵琶老师的脸上要浮起一脸失望的表情时,我旁边的伙伴却把她的琵琶弹响了,她把每一个音符都摸得极准,我想陷在泥沼中忽然得了救星似的,又立刻随着音乐跟了下去。啊Y时,我的心灵像打开的匣子一样,是那么痛快舒服,哈哈`亏了那个好伙伴,把我的尴尬给消灭了,心里充满欢快。之后,我弹琵琶无论如此都有一种愉悦、愉快感,都会有一种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来的快乐。
感谢曹文轩,让我知道别人帮助我的重要性是多么之大;感谢曹文轩,让朋友把我当时的尴尬给消灭了;感谢曹文轩,让我明白友谊是多么的重要。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16篇)
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其中一本红瓦黑瓦,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感触很深。这本小说是以麻油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的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历程。整本书情节起落跌宕、震撼人心,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
红瓦黑瓦这本书主要内容讲了:在麻油地小镇后面的一片田野上,有着三幢红瓦房和三幢黑瓦房,红瓦房为初中部,黑瓦房为高中部。主人公林冰被父亲送进了麻油地中学,从此在红瓦房的生活开始了。林冰、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几个少男,陶卉、丁玫、夏莲香几个少女在红瓦房的坎坷生活开始了。
在一个宿舍里,几个少男遇到了同一个敌人——乔桉。因为床铺,他们成为了敌人,乔桉换了一个宿舍。但在日后的日子里,几个少男被乔桉受尽折磨,因为乔桉是班主任昭其平指定了的本班负责人,乔桉想当班长,可在竞选班长失败后,乔桉更仇恨马水清和林冰了。在学校的秋忙假里,林冰和马水清一起回到马水清的家,马水清家的院子里有两棵柿子树,那是马水清的.母亲种下的。回校那天,马水清的爷爷在河边望着他们俩远去。过了一段日子,由邵其平带队有十几个人,开始了大串联。在大串联中,林冰和陶卉和队伍走散了。林冰一直喜欢着陶卉,所以林冰和陶卉说话时总会脸红。过了好几天,终于找到了队伍,走进队伍,林冰发现丁玫不见了,原来她是跟着王维一去北京了,马水清喜欢丁玫,所以马水清不吭声,过了半个月,大串联结束了。夏莲香喜欢蓝花,她还喜欢杨文富,这一点让人不太想得通。刘汉林喜欢夏莲香,所以他很在意夏莲香与杨文富的关系。可经过乔桉一批判杨文富的日记后的一大串事情,夏莲香就开始慢慢讨厌杨文富了。后来,林冰当了文艺宣传队的乐队队长,文艺宣传队中也有陶卉。但在这时候,赵一亮深深地映进林冰的记忆墙上。林冰再一次来到吴庄,那时,柿子树正挂着一树青果。舒敏,一位小学教师,搬到了马水清家的西厢房。离走出红瓦房的时间不多了,是否能上黑瓦房,这还是一个谜。很快,他们毕业了。在过了一个月后,录取名单已张榜在麻油地中学办公室外面的大墙上。在红榜上没有找到林冰的名字,也没有刘汉林的名字,他们俩垂头丧气的。后来,有人通知林冰去上高中,那人说:“杜长明下台了,汤庄的那个汤文哺夺了权,将录取的名单重新审核了一遍,刷下去几个,又补上来几个。”邵其平去教初中部,新来了个艾雯。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林冰和乔桉展开了坟场血战之后,林冰对陶卉似乎变得不太注意了。红瓦黑瓦这本书快结束了。最后就是:马水清的爷爷奶奶都过世了,马水清决定去当兵。
这一本红瓦黑瓦给我的启示是: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多坎坷的地方,有感情、友谊、亲情都伴随着我们人生的成长历程,我应该克服坎坷的地方,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旅程。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17篇)
《红瓦黑瓦》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述了一个中学生校园生活的故事。小说以油麻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的人生的成长历程。
读完《红瓦黑瓦》的时候,我仿佛也已跟着文中的人物经历了一回中学生活,体验了一次离别时的依依不舍。顾名思义,红瓦就是初中校舍;黑瓦便是高中校舍。红瓦黑瓦是油麻地镇唯一的中学,它是当地人们的理想。所以那里的人们总是对自己的孩子说,好好读书,将来先进红瓦,再进黑瓦。《红瓦黑瓦》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林冰了。他是一个小学教师的儿子,害羞这个毛病从小伴随着他。早在小学的时候,他就被同学们嘲笑为“公丫头”。害羞归害羞,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和优点,林冰的优点也是不少的。他非常善良,别看他非常害羞,在帮人方面,他也总是很热情的。文静的他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他写得一手好作文而且是班里最棒的。除了林冰以外,小说里还有为朋友两肋插刀的马水清,为班级服务,总是汗淋淋的谢百三,还有热爱篮球的刘汉林。这些人都是林冰的好朋友,其中马水清的家庭条件最好,他经常请林冰他们到熟食铺去美美地吃上一顿猪头肉。说到身世,马水清的确挺可怜的。他三岁的时候它讲母亲去世,父亲在外当兵,之后又与别的女人结婚,每个月给马水清寄30元钱。就凭这30元他就足够富足了,在当时林冰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都只有一元五。马水清从小跟爷爷在一起,爷爷有足够的积蓄,不需要那三十元,于是就全给马水清了。除了以上这些人外,小说里还出现了生性残忍、卑鄙无耻的乔桉,长工的女儿夏莲香,镇长的儿子杜高阳,以及美丽善良的陶卉,甚至还有地主的儿子杨文富。这些人都出现在林冰的生活中,都有一段感人的经历。不仅有学生,还有老师。林冰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艾雯,这位林冰的启蒙老师。她对林冰非常照顾,把自己两箱子的书给林冰看,使林冰从中汲取知识,作文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在《红瓦黑瓦》这本书中,情节丰富,内容生动有趣,感情细腻。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是作者用自己的情感去酝酿、去编织。无时无刻不让读者感受到温暖的感觉,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小说感情真实,内容合情合里,又不失新鲜,起落跌宕、震撼人心,使读者仿佛走进了小说里的世界。小说通过第一人称的写法,把读者带到了校园生活当中,感受到了这群少年的青春活力。其中细腻的心里描写和人物描写最值得我们学习品味。
《红瓦黑瓦》这本书充满文学的魅力,让我学到了很多,认识到了很多,《红瓦黑瓦》无疑是一部成功之作。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18篇)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着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七年级读书笔记600字(第19篇)
《红与黑》不是一部凭空杜撰的作品。在作者司沕达笔下展现的是整个法国社会的一个典型窗口――法国复辟王朝后期小小的维里埃城的政治格局。而作者因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身份也令主人公与连的一生染上了浓重的政治气息一与戏剧色彩。
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革命,也有人读出了爱情,而我看到的是于连在社会中出人头地的欲望与勃勃的野心,是一个年轻人追求梦想的美妙旋律。于连对拿破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要驰骋疆场,马革命裹尸。可为了适应时代,他只好掩藏自己勃勃野心,做一名伪善的君子。但他聪慧出众,被聘为市长的家庭教师。然而做仆人的卑贱处境激起了他反抗的欲望,因为与女主人德瑞纳夫发生恋情,后来事情败露,不得不去贝桑松神学院学习。后被人推荐,来到巴黎,在侯爵府当了秘书,又同其家小姐拉莫尔产生恋情,并借助她登上轻骑兵等十五团中尉之座。当他高高在上,出人头地时,却被市长太太告发,他便开枪射杀德瑞纳夫人,被判死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为实现自己巨大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自己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各种不光彩手段,例如虚构,作假和违人之举。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其他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
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面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这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已经丢失了灵魂。不断戴上又摘下一个又一个面具,在重复地演着于连的一个又一个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代,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好酒都是俞陈俞香,一部好作品亦是如此,因为在每个读者心中它都有着不同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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