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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佳人》读后感精选(8篇)

时间:2023-02-17 17:25:53  来源:养殖之家网   作者:

《乱世佳人》读后感精选(第1篇)

  不怎么爱读小说的我偶然借到了这本《乱世佳人》。它共有两篇。续集还没看完,但在读它的过程中,追忆及我那曾令我痛的歇斯底里的往事。其中之感触使我提起被遗弃好几个月的笔。

  故事大意是发生在美国十九世纪中页南北战争中的事。女主人翁斯卡丽物在60年代到70年代的战争经历与从十七岁少女至少妇三次婚姻的经历。

  传统的家庭观念,人性的本能得到我从未见过的真实描写。所以想来读过此书的人定有与我同感共鸣。也许只是自己对外国文学作品看得少的缘故。作者所描写的非常细致。似乎我也曾经历那一时代似的。也许是因为我总拿这个主人翁作为参照对比所以才觉得特别投入。

  不曾感到孤立无助到后来亲人朋友相继过世。对家的依赖,无形的精神支柱在不知觉中瓦解。等感觉到时又一切都已成痛苦的回忆。童年的无知对自己亲爱的人犯下的过错不知是否值得忏悔。可每次的回忆都会对我造成撕心裂肺的痛。干嘛要去想它呢?我觉得自己一直都把自己当成一个现实主义者。可实际的经历发现自己难以摆脱意识中的理解。无法摆脱精神的枷锁。真的想把自己当作冷血动物。因为在我的概念里厚黑学是成功的法宝。而当我读了它又想成功了。成功的定义是什么?满足自己的欲望吗?是金钱、权力、性欲……吗?还是亲情、友情、爱情……及一切理想中美的东西?所谓的成功是一应俱全的还是单有前者?当然上帝绝不会给你全部。在深到某种程度上它们是互不两利的。而且是对立的。就算你有亲人,朋友及所有关心你、爱护你可以同生共死的兄弟。可当你有了金钱、权力你也不会。就算你还有,也不会感觉到了。除非经历过程——失去他们的过程。才会感觉到你失去了,永远无法再得到的东西。如果说你光拥有后者,再实现前者的愿望,你身边的人是否会觉得你变了,变得无法理解和相处而相继离去呢?

  从精神上看,假设你的精神支柱也就是潜意识中的神。可能是父亲或母亲,也就是所谓偶像。突然失去了,永远失去的时候,也该是最痛苦的时刻。而且这种痛苦也许是永恒的,忘不了的。所以如果自己是个冷血动物没有感情的动物,只有欲望那是多么幸福啊!欲望是可以通过智慧去满足的,而感情却是你无论什么人,都无法左右支配的。

  当读到斯卡丽特失去母亲埃伦与生死挚友玫兰妮的那一幕,我的心也随她同去了。就像掉进了万丈深渊。就像当时我得知母亲离开我的感觉一样,直到这时才明白,我的精神之源动力来源一无所获爸爸和妈妈。无论哪方面,他们都是我的依靠,为我挡风遮雨的堡垒。此时才意识到自己种种不是,使自己越发沉痛,难以形容的痛。

《乱世佳人》读后感精选(第2篇)

  《乱世佳人》,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乱世佳人》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乱世佳人》读后感精选(第3篇)

  《乱世佳人》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的作品,这部作品以南北战争为背景,通过瑞德和思嘉曲折感人的爱情故事向我们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作品中的男主角瑞德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尽管他放荡不羁、自私。但在内心深处却深深的爱着思嘉。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他是一个好男人。瑞德与思嘉在“十二橡树村”舞会上相识,瑞德对思嘉一见钟情,并深深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瑞德看出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帮助她摆脱丧服的束缚;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晚上,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逃出炮火连天的困境:战后,瑞德借给她钱让她重新起家。瑞德为思嘉做了很多,原因只有一个,他爱她。瑞德对思嘉说:“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的,爱了那么多年才最后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只好经常回来。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就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的。你接受他们的爱。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头上。”多么真情的一段告白。尽管他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爱着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折服。所以,他是一个好男人。

  他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到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美味的菜肴,带她结交朋友。早晨,瑞德亲自托着托盘把早点送到她房里,一点一点的喂她,仿佛她是个孩子。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瑞德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安稳的生活”,瑞德说。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她建了一幢豪华的大房子。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外寸步不离。因为爱,他纵容她,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不能忘记艾希里,但他仍在努力爱她。他是一个好丈夫。

  他是一个好父亲。瑞德非常爱他的女儿。极其娇惯宠爱邦尼。女儿是他的骄傲,是唯一完全属于他的。他跟别人没完没了的夸邦尼的出众;女儿怕黑,瑞德就整夜陪在孩子身边;为了给女儿在社会上早早准备一个位置,他改邪归正,去接受那些掌握道德审判权的老女人的冷嘲热讽;他尝试着做正人君子,而这巨大的改变都因为爱女心切呀!是的,父爱是伟大的,他如高山般巍峨,大海般浩瀚,天空般广阔。这也是我不由想起了我的父亲,他是黄土地上极普通的农民,尽管收入微薄,但却倾其所有供女儿上学。支撑他拼命干活的唯一理由,让女儿有一个好的前程。父爱是伟大的、深沉的。

  所以,我喜欢瑞德,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我也喜欢女主角思嘉。她自信、勇敢、坚强,她有着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面前她也会把下巴高高翘起,迎接挑战。她是生活上的强者。回到塔拉农场,面对母亲的逝世,父亲的精神恍惚。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毅然用19岁的肩膀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她夜以继日的劳作,累的精疲力竭,只为一家人的温饱。我们很难想象:从一个衣食无忧、高高在上的思嘉一下子变成为温饱而奔波的思嘉。人生是多么变化无常,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并非一切都是一帆风顺的,也许我们会得到鲜花和掌声,也许我们会遭受挫折和泪水,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坚强,以一颗勇敢的心面对。

  文中的女主人公斯佳丽——塔拉庄园的大小姐,在南北战争前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凭着她迷人的外表和活泼的性格成为最受绅士们欢迎的小姐。但是少女萌动的心却偏偏倾心于阿希礼——虽具有绅士的几乎所有的优点,却成为玫兰妮的丈夫。在阿希礼的宣布婚礼的聚会上,文中男主人公巴特勒对斯佳丽一见钟情,并展开旷日持久的追求。

  而斯佳丽一心只想着阿希礼,因为阿希礼跟玫兰妮的结合,她一气之下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汉密顿。紧接着南北战争的爆发打破公子小姐的平静生活。男士们应征入伍,女士们翘首企望。查尔斯在战争因病去世,斯佳丽因此守寡,而巴特勒一步步诱使她冲破守寡的种种禁忌,以独特的方式爱着她。随着战争深入,战局发生逆转,南方战败。

  我欣赏思嘉,她有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是事业上的强者。在塔拉农场,她拼命的种棉花;战争后,经营木材厂。只因为她心中有坚定的目标和信念。有时候在学习上很懈怠,对生活缺乏足够的激情,只因为缺乏一颗积极向上的心。

  我佩服思嘉,她有一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即使在守寡后,仍然在在亚特兰大的舞会上接受巴特勒邀请,有一种向传统挑战的勇气;战争后,干男人干的事业——经营木材厂。有些时候我们会很在意别人的话,受别人话的左右,而干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思嘉的这份坦然令我佩服。

  但思嘉是一个婚姻的失败者,经历了三次失败的婚姻。第一次,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为了农场嫁给了弗兰克。第三次,为了金钱,嫁给了瑞德。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深爱她的人,她深爱的人。她都不了解。直到最后,她终于明白,她这样说:“我爱的是一个我自己想象的东西,那个东西向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后来艾希里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深爱着那套衣服。”她明白自己爱的人是瑞德,瑞德是她的避难所,他强壮的臂膀可以拥抱她,宽阔的胸膛给她疲惫的脑袋当枕头。其实,有些时候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往往跋山涉水的去寻找他。所以,请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但最后瑞德心灰意冷,选择了离开。我为他们的爱情感到惋惜。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变幻莫测,最终相爱的人没能走到一块儿。但从中我也明白了,相爱的两个人既想做生活的强者,又在爱情中做强者,终究无法相处。

《乱世佳人》读后感精选(第4篇)

  初读《乱世佳人》,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乱世佳人》读后感精选(第5篇)

  2月11日,我又一次观赏了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播出的美国影片《乱世佳人》。记得上一次看这部电影是在十年以前,在中原文化宫和几位朋友一起看的,虽然十多年过去了,可在我的心中,对这部影片的喜爱却是有增无减。喜欢它,是因为喜欢影片中的女主人公斯佳丽(由好莱坞著名影星费雯丽扮演),更是因为自己喜欢读《飘》这部小说。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小说《飘》自1936年问世以来,就受到世界各国读者的喜爱。人们喜欢它不仅是因为故事中美丽女主人公斯佳丽,还有它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也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位读者,它把人们带到那战火硝烟的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斯佳丽是美国南部一位庄园主的女儿,原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梦想能嫁给她心爱的阿希礼,然而美国南北战争的战争不仅粉碎了她的梦想,而且使她两次成为寡妇,生活上一落千丈,面对残破的家园和巨大的困难,她没有倒下,而是勇敢地站起来亲自种地,并想方设法让家人过得更好。读了这部小说打动读者的不但是她的美丽,还有她的坚韧和顽强的生活态度。当然故事还塑造了其他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如拥有绅士风度而又脆弱的庄园主儿子阿希礼,善良大度的玫兰妮,亦邪亦正的瑞德·巴特勒船长……等等。小说还展现了规模宏大的南北战争场面。

  读这本书,让人仿佛进行了一次异国旅行,对人生又有了新的认识。

《乱世佳人》读后感精选(第6篇)

  这些天,细品米切尔的《乱世佳人》,心里颇有一番感触。

  (一)生活

  美国的南北战争持续了几年,毁掉了很多公子、公主们快乐幸福的生活。无情的战场让昔日富足、美好的庄园在战火中化为灰烬;让曾经忙于篝火宴会、忙于寻找爱情的男人投身于战场;让那些整天忙于梳妆打扮吸引异性的公主开始了自力更生、为了生活斗智斗勇……

  斯嘉丽那个曾经心高气傲的、美貌如花的女子,在战争中逐步成长起来!那个曾经备受庇护的女子最终成为许多人的庇护大伞,重建了塔拉,撑起了一家人的生活。为了生活,她辛苦地劳作,和北佬斗争,关键时刻开枪杀人眼都不眨;她什么都做得出来,她欺骗了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和她结婚来保住塔拉的家;她做木材生意敢于撒谎,敢于耍手段,无人能敌……

  看这书,我真的感叹,生活能让一个人弱如蝼蚁,也能让一个人强大得如虎如狼。所以,有时候别说你不行,那是因为你还没有被逼到那个地步。人生有一些经历,终归会让你的玻璃心碎掉,换上一颗金刚石的心,再也刀枪不入,风雪无惧!这是我读《乱世佳人》最大的感触吧!

  (二)爱情

  斯嘉丽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她追求所爱艾希礼不得,出于赌气,嫁给了艾希礼妻子的哥哥。可惜这个丈夫在新婚后不到一年时间便在战场上染疾而死。留给斯嘉丽的是才十七岁的美貌和孤独,还有那嗷嗷待哺的儿子。第二次婚姻,斯嘉丽为了缴纳三百块钱税收保住她塔拉的家,走投无路之际,利用自己的美貌和手段嫁给了她妹妹的未婚夫暴发户弗兰克,毫无爱情可言。就在弗兰克在参与地下工作被毙之后,爱了斯嘉丽一辈子、也纠缠了许多年情感的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了。斯嘉丽抛开了世俗的目光勇敢地嫁给了白瑞德,过上了富足的生活。可是斯嘉丽心里却一直认为自己不爱白瑞德,一辈子爱着艾希礼。在这样的爱恨纠缠中,斯嘉丽最终看清了自己对艾希礼的爱不过是处于沼泽地里的一点磷火,并非真爱,想再回到白瑞德身边时,白瑞德对斯嘉丽的爱已经绝望和死了,斯嘉丽最终失去了最爱她的人。她用一生不顾一切追求的爱情,原来只是镜中花、水中月。而她却忽视了身边最重要、最真实的爱!而醒悟之时,一切不复存在。

  爱,有时候经不起折腾,经不起忽略,更经不起辜负,没有人会一直在原地等你。哪怕是挚爱!

  (三)幸福

  要问我最喜欢《乱世佳人》里的谁,我想我最欣赏的人莫过于媚兰。

  这个外表娇弱,貌不惊人的小女子,有着沉稳、内敛的个性,也有着超人的智慧和过人的宽容。她话不多,却能得到身边朋友的尊重与爱;她貌不美,却能得到丈夫的忠诚与呵护;哪怕是对于情敌,她心里明镜似的清楚,也能维护斯嘉丽的名声和尊严。试问这样的女子,又怎么不该得到上天的垂怜呢?所以,在我的眼里,媚兰是最幸福的女人,有爱情,有亲情也有友情。让我不禁想起那句话:“让我们做个明媚的女子,不倾国、不倾城,只倾我们所有,过好我们幸福的一生!”我想,媚兰便是这样吧!

  当然,斯嘉丽由个人的小爱到帮助媚兰,到痛恨北佬,痛恨战争,由小爱到大爱的升华也是可敬的!

  (四)现实

  小说终是小说,生活毕竟是生活。现实生活中,也有无数的困难和考验,让我们成了生活中的战士!愿我们都是勇敢的战士,直面惨淡或瑰丽的人生!

《乱世佳人》读后感精选(第7篇)

  看过《乱世佳人》后,心久久不能平静,内情绪感的潮水仍在尽情地冲击着理智的堤岸,沉思良久,经过对女主人公思佳丽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对爱的执著追求的思索,我既为其钦佩,可同时又为其深深地感到悲哀,也许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载体,在追求着感情的同时又失去了人生中这最最宝贵的至感情感。

  作为思佳丽一个出身高贵的小姐,迷人的外表和特有的气质曾倾倒了无数的痴情男子,使他们为其或歌或悲,但她却独独迷恋上了卫希礼,一个并不是最出色的男子,感情的魔力令其如痴如醉,但是卫希礼所爱的却是美兰而非自己,应对着即将结婚的卫希礼,她能够抛弃少女的羞涩心理,将内心的爱慕之情大胆地表达出来,这需要多大的信心和勇气啊!但是思佳丽偏偏做到了。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爱一个人并不是追不到,而是没勇气表达出来,当然证明了自己的心迹后是否能够获得感情,这又是另外一回事,毕竟感情是两厢情愿,任何单独的相思和强迫都是无济于事的。感情并不是形体上的结合,而是灵魂上的交融和思想上的沟通,琴瑟和谐,只有这样,感情演奏出来的音乐才是优美动听、震撼人心的,在此思佳丽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是我所深深敬佩的。

  第二,当思佳丽的新婚丈夫查礼死后,她能够抛弃世俗观念而不顾,顶住压力去参加舞会,这又是体现其勇气的第二点表现。本来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大厦就是相当脆弱的,丈夫的忽然战死使其轰然倒塌,一切都灰飞烟灭,只留下名义上的片片残骸和联系,与其虚伪地放声大哭,倒不如还原自己本来的面目,将其真实的情感裸的流露出来,尽管她的这种做法人们在情理上难以理解,但是在虚伪和真实之间我宁愿看到真实。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能有她这样的勇气表现出真正的自我,少一些披着美丽外衣的人们,那么处处防范、渐渐冷漠的人际关联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而越来越流行的所谓隔膜也便会冰释瓦解,人们将会更容易地相处,因此我钦佩她的这种冒着将会遭到世人唾骂、名声扫地的危险而展现真实自我的勇气。

  第三,我欣赏她的那种在困境中百折不挠、愈挫愈坚的顽强意志和对诺言的严格遵守。

  在战争前,思佳丽能够不必为自己的吃穿住行担忧,良好的家庭环境使其与劳动基本上脱离了关联,然而当战争爆发后,应对着昨日的财富转瞬间化为虚有和那片烧焦的黑土地,她咬紧牙关以自己柔弱的双肩挑起整个家庭生活和重建陶乐的重负,其毅力、其信心、其勇气,又岂是一个柔弱女子所承担得了的。生活的强者不是压倒一切,而是不被一切压倒,在随时出现的天灾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在战争的熔炉里,在社会的动荡中,她完成了一次由柔弱到刚强的全新蜕变。

  经过重重困难和远途跋涉,当重返故里时,应对着眼前荒芜的田地一片狼籍,昔日完美的陶乐和相关的记忆怎不令其潸然泪下?当看到饥饿难挨的她好不容易在地里找到一个箩卜而爬在黑色的泥土中放声大哭这个镜头时,我们又怎会不为之动容和赞叹?个性是她举手发誓要重建昔日陶乐和再也不挨饿时的那份不屈不挠,浑然大气,更令我看到了一个非凡女子钢铁般的意志和韧性。而这天的一部分人当稍微受到一些挫折和磨难就心灰意冷,自暴自弃,看到这时是否为此汗颜而自叹不如呢?

  如果说感动我的是她的那份坚强和勇气,那么夹杂在其间的也有她对诺言的严格遵守,这也是她身上的一处闪光点。只因答应了卫希礼让照顾美兰的诺言,于是在即将被攻陷的亚特兰大城市,她冒着被捕的危险毅然留了下来,照顾将要生产的美兰,之后并带她们经过千辛万苦回到了除了房屋而一无所有的陶乐,其中的酸甜苦辣又怎是常人所能想象的到的,应对着自己的情敌、卫希礼的妻子美兰,思佳丽能够有足够的理由对美兰母子置之不理,让其自生自灭甚至毁了她们,但是她没有这样做,而是以宽容的态度包容了一切并给予悉心照顾,与其建立了情同手足的姊妹情,这是我所钦佩的另一点,其闪烁着人类善良本性的光芒是不容我们抹杀的。不管她对待别人如何,就从美兰这一点上思佳丽善良的一面就是值得肯定的。

  当然,对于她优点的肯定并不代表对她缺点的熟视无睹和掩盖,思佳丽同样是人,而既然是人,那么她便有着人类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她的那种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把别人的感情当儿戏、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态度和做法是我强烈反对并坚决屏弃的。我欣赏她的精神,但不欣赏她的手段,毕竟爱是一种奉献而不是索取,为了追求自己的真爱,她把别人的青春当赌注,毫不顾惜地挥耗在自己的舞裙下,这又表现了她的自私。

  而爱是一种职责、一种承诺、一种精神、一种百折无悔的选取,因此玩弄感情的人最终必将被感情所玩弄。结果女儿的去世在其深深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其痛苦是撕心裂肺的,但是她却又因仍爱着卫希礼而使深深爱着自己并屡次给予自己帮忙的丈夫白瑞德因误会离开了自己。此时她才真正地感觉到她是多么地爱自己的丈夫,只是一向生活在自设的感情梦幻中没有发现罢了,但是为时已晚,一场梦醒来后已是曲终人散,在清风明月夜,在陶乐这片历经沧桑的黑土地上只留下其孤寂的灵魂默默地伴随着空荡荡的房屋。可悲!可叹!

  是的,她是精神上的胜利者,可又是精神上的失败者;她得到了许多,同时又失去了许多。

  下一个太阳升起的时候,在陶乐那片浑厚的土地上是否会重新走来那熟悉的身影?思佳丽期盼着、追求着同时也为后人留下了让思绪任意驰骋的空间。

《乱世佳人》读后感精选(第8篇)

  生于新疆极北的阿勒泰地区农十师兵团,我最初像样的读物少的可怜。开始是一些连环画,印象不错的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因为里面有爱情。《第二次握手》里的爱情末了也是遗憾的,我粗略地将二者归为一类。在真正拿到厚厚的《飘》之前,我听浪人(父亲绰号)和一些知青聊过什么江青也喜欢这部小说。文革末期已经有人探亲从内地带回新疆,但始终没有见到真面目。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因中苏边境关系紧张,我被送到重庆铜梁读三、四年级。在县车队三楼会议室的电视机上,我看到《红与黑》、《巴黎圣母院》、《大西洋底来的人》等。家庭教师于连,爬着长梯去偷 情女主人,怀里还揣着枪,售票员向阳姐姐脱口而出“怎么还带着枪呢”,我接口说“电视里那个男的不是说要去战斗嘛”,密匝匝的会议室哄堂大笑。向阳姐姐有点羞涩地轻轻拍了拍我的头,嗔道:小孩子家家懂什么。其实我懂。我当时观剧的心情和男主角于连一样紧张,可不是像在战斗嘛。再说,从生理学的角度,早在4-6岁孩子就已经有性觉悟了。大约四年级读到一半的样子,在新疆的父母离异后委托朋友——去成都探亲的赵发水叔叔接我回新疆。赵发水叔叔是河南人,去成都师范住在舅子家就一周的样子,边等我边进城里逛,我从铜梁赶到成都后,又去了河南新郑的一个农村,赵叔叔自己的老家。那时我长相乖巧,性情温和,所到之处还是很讨人喜欢的。从铜梁去成都的一路似乎要用一天多。货车司机经过一处山麓突然熄火,趴方向盘上吸烟休息,表情也变了。见我一脸关切询问,这位叔叔竟然向我这个小家伙讲自己曾经在此插队、谈过恋爱。态度还挺认真。没想到赵发水叔叔探亲假快结束的时候,真的遇到发大水了,宝成铁路中断,我和赵叔叔又滞留在河南近一个月。除了吃饭,几乎都在看赵叔叔买的那一大箱子小说。另外一大木箱,是新疆很缺的口香糖啦和土特产。

  我没几天就读完了《飘》。之后又是张恨水的《啼笑因缘》,还有《钟馗传》、《封神榜》、《大明英烈传》、《三侠五义》之类的。印象最深的还是《飘》,是思嘉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是瑞德·巴特勒(RhettButler)。后来看电影,读作郝思嘉,白瑞德。郝思嘉超出了我以前对女人的所有判断,野火?迷雾?夜狐?猎豹···白瑞德是真男人,帅、潇洒、酷。也做过假设,自己若进入小说,是做不了白瑞德的,最多是阿舍利·威凯兹(AshleyWilkes),或者少爷樊家树。

  这个假设后来证明是对的。自己离异后,曾有点白瑞德的皮毛,但骨子里还是阿舍利·威凯兹或樊家树。 360百科上:仅因一部作品就名扬天下并在文坛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作家是绝无仅有的。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便是这样一位独一无二的作家。《飘》1936年问世后引起轰动,被好莱坞搬上银幕后,米切尔更名扬四海。面对荣誉,米切尔谦虚地表示,《飘》的文字欠美丽,思想欠伟大,她自己也不过是位业余写作爱好者。她婉拒了各种邀请,一直与丈夫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此书自1936年首次出版后,在世界上被翻译成29种文字,总共销售了近3000万册。1937年,小说获得普利策奖。根据此书拍成的电影《乱世佳人》于1939年12月15日在亚特兰大举行首映,引起轰动,并迅速风靡全球。而扮演男女主人公的演员克拉克·盖博和费雯·丽更是因此而留在了许多影迷的心中。 “文字欠美丽,思想欠伟大”,我不认为是谦虚之词。我以为《飘》,是一部确实不错的畅销小说。伟大的作品,不一样。但能拍好电影的,也少的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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