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通报范文(15篇)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1篇)
7月14日凌晨3时15分许,位于韶关曲江区乌石镇的韶关市广氮化工有限公司盐酸储罐区内,先是装有xx0吨盐酸的4号储罐底部发生爆裂,然后倒塌,压倒旁边装有40吨盐酸的1号储罐,重量约200吨的浓盐酸泄漏并且挥发。
直至7月14日清晨,泄漏现场附近几百米范围内仍然弥漫着盐酸挥发呈现出的白色烟雾,事故附近地面上四处流淌着含有盐酸的液体,就连事故地点100米外的铁轨上都残留有盐酸液体,事故地点周边则弥散着刺鼻的气味。
由于盐酸泄漏量大,而发生事故的盐酸储罐区靠近工厂围墙,围墙外不远处就是乌石镇渔业队居住的村落,事发工厂附近另有其他几家工厂,事发地点临近京广铁路乌石站,距离北江干流只有不足1000米的距离,大量浓盐酸泄漏并挥发,对附近居民以及周边环境造成巨大威胁。
事故发生后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不断有消防人员持水枪对泄漏的盐酸进行稀释。据消防人员透露,为尽可能消除泄漏事故所造成的影响,消防人员除用水稀释浓或者用石灰等碱性物质中和已经泄漏的浓盐酸外,破裂储罐中剩余的盐酸也将进行转移。
据了解,受事故影响,化工厂周边的厂房已全部关闭,500米范围内的住户也在当天凌晨全部被疏散到安全区域。韶关市曲江区应急办主任刘万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相关部门初步确定,事故发生怀疑与盐酸储罐老化有关,“这些盐酸罐有点老化,老化以后就会有龟裂,盐酸存储进去之后压力大了,所以造成泄漏。”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2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部署和检查,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至2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21起,死亡11人,受伤126人,直接经济损失29.18万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1%、27%、31%和87%。但进入3月份以后,我市境内连续发生几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3月8日晚19时30分,苍溪县歧坪镇驾驶员杨松浩驾驶川H73525五菱牌面包车,行至苍旺线40km+500m处,与停放在前方右侧道路上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随后又与相对行驶的川H63023小货车相撞,同时,川H73525车又被随后驶来的一辆牌照为川A91537小轿车追尾。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4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9日晚22时许,苍溪县云峰镇驾驶员刘名洋驾驶川HH3633长安牌面包车,从五龙驶往苍溪,行至国道212线909km+300m处,车辆向右越出路面翻于路外田内,造成1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
3月10日中午12时许,蓬溪县赤城镇驾驶员梁敦凯驾驶川J36647比亚迪轿车从苍溪县城老干局门口下行时,因操作不当冲向红军路人行横道,导致11人受伤,同时与正常行驶的三辆小车相撞,致使四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13日凌晨1时40分左右,重庆驾驶员龙小明驾驶渝CA1511中型货车,从重庆大足装载10000匹页岩砖,沿广绵高速运往剑阁县义兴乡,当车行至青(川)剑(阁)路83km+100m处,车辆翻于公路左侧10m高的陡坡下,造成含驾驶员在内的3人当场死亡,车辆严重受损。
3月16日上午10时,旺苍县一辆微型面包车(车牌号为川H32571,驾驶员何依江)从檬子乡开往英翠镇,当车行至英翠镇至鼓城乡公路距英翠场镇2公里处,与一辆车牌号为川H18-00894的货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监管措施不力,安全督促检查不到位;二是对道路交通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尤其是对私人用车、7座以下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再教育、再培训工作不够落实,责任不明确;三是道路交通设施不够完善,对一些坡陡弯急的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保设施缺乏;四是对全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不够,部分群众搭乘非法营运车辆的现象屡禁不止,安全意识淡薄。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务副市长王菲批示:“全力处理好死者后事,全力抢救伤员,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并迅速查出事故原因,依法妥善处理。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务必确保不再出类似事故”。为迅速扭转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有效地遏制和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市每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交通事故占各类事故的7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也是最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元凶”,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发性和危害性,在近期内要认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专题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有关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措施,切实把省、市部署的“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和“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3月份以来,苍溪、剑阁、旺苍连续发生小轿车、面包车和中型货车事故,其主要原因是私人自驾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超速、超载、操作失误等因素所致。也反映出一些县区和部门对自用车的安全管理责任不够明确,教育和培训制度没有很好坚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缺乏有力措施,没有形成县区、乡镇、村组安全监管网络,对辖区内自用车辆的数量、驾驶员情况、安全状况、保险时限、营运资格等情况心中无数,出了事故相互推诿扯皮。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认真研究解决。一是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必须对自用车、面包车、摩托车、工程机械和中小型货运车辆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二是要认真开展一次对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在抓好国、省道路安全监管的同时,还要重点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督促检查,加大对事故易发地段和危险路段的巡查,实行24小时监控。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规范”的原则,对“黑车”非法经营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和无证经营、伪造运营证件、驻地运营的异地出租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二用车和其他车辆的非法经营行为,切实把道路交通事故突发的态势降下来。
三、认真排查,加大隐患治理的力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从3月18日起至6月25日止,利用10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公安交管和交通路政部门要在全市开展一次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清理工作,对急弯、陡坡、危桥险路要结合道路交通“双基”建设,加大安保工程的投入,不断完善交通安全标线、防护设施、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除市上今年下达的波形防护栏工作任务外,各县、区还要积极筹措资金,对目前未设安全防护设施的陡坡和危险路段安装波形防护栏或带钢筋的防撞墙。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完善城区的机动车停放地点,切实解决乱停乱放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机动车超速、超载、客车超员、非法营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超速、强行转弯、违章超车、急停急靠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营运秩序。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辖区全面开展一次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会议等有效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要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为抓手,以第八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各级各部门联合行动,教育引导群众不乘坐违章车船、不违章乘坐车辆。各级公安交管、交通、城管、农机等部门要及时召开各类运输企业、机动车业主、船主、驾驶人员会议,深入学习道路、内河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用典型事故案例加深印象,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群众、家庭、自己高度负责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
五、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行政监察和政府安办等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组织有力、事故明显减少、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辖区内交通秩序混乱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问责。凡本地区和本行业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向市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按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年三月十八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3篇)
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转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企业“未达标抓基础、小微抓全面、三级抓巩固、二级抓创建、一级抓示范”的思路,有序推进,抓好质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提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工艺、重点岗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安全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监管,改进完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二)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承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一些无法得到有效管控的事故风险源,尽快扭转我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协管员,配齐人员,配足装备,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展开调查处理工作,各板块要按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隐患问题为向导,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相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22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4篇)
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市直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一季度,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下,各部门、各单位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密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全面落实和扎实做好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平稳发展。但是,个别行业(领域)的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现将事故具体情
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季度,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68起,死亡1人,受重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38.0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86起,上升104.8%,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67%,受重伤人数增加3人,上升30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7.36万元,上升256%。
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46起,死亡1人,受重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0.7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1起,下降31%,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67%,受重伤人数增加3人,上升30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31万元,下降63%。
火灾事故:共发生122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7.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07起,上升713%,人员伤亡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8.67万元,上升332%。
其他行业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和把握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立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找准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大力推动二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生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生产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道路交通方面,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重点抓好事故多发路段和事故黑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摩托车、客运、货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酒后和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在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大队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公众聚集场所和大中型企业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火能力,扭转火灾事故高发的态势。
(三)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的生产安全、出行安全和生活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O20xx年x月x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5篇)
各处(室):
根据总局办公厅的通知精神,今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20xx年9月8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9月5日下午,中心办公室、后勤服务处将对中心办公环境进行卫生、保密、安全等检查。
一、节前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认真做好保密、防火、防盗、交通安全、卫生等工作;
2. 请网络运行处、政府网站处、网络舆情处、后勤服务处将值班计划表于8月28日(星期四)前报中心办公室。
二、节日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要按时到达值班地点(中心值班在办公室A811室、网络值班在网控中心D607室)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并于下午4:00向总局报告安全稳定情况。电话:。
2.遇到问题要做好协调工作并及时向带班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特此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20xx年8月26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6篇)
一、马店矸石发电厂发生爆管事故 已致21人死亡 5人受伤
xx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日15时20分发生爆管事故,已确认死亡21人、受伤5人,其中3人重伤。据湖北宜昌当阳市政府消息,有关方面初步调查显示,发生在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爆管事故原因为该公司热电项目在建调试过程中,高压蒸汽管道破裂,蒸汽外泄所致。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立即作出部署:立即派出工作组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地方全力做好现场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同时,要求湖北省安监局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千方百计做好救援处置工作,做到科学施救,严防次生事故。
二、西安南郊变电站爆炸 导致大面积停电
6月18日0时28分,西安市xx区电力公司南郊变电站110千伏因电缆沟失火导致一台主变故障起火爆炸、一台主变跳闸,同时波及南郊变330千伏跳闸停电,过火面积100平方米。
三、国投、神华两电厂风机起火事故
5月5日,国投x有限公司酒泉第一风电场33号风电机组(型号DF77B)着火。
5月10日,(呼伦贝尔)风电有限公司35202号风电机组(型号DF70B)着火。
目前两起风电机组着火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北电力220千伏罗屯变感应电触电人身事故 致1人死亡
4月1日11时30分,北电力唐山供电公司220千伏罗屯变110千伏兴东二线113线路停电检修,站里进行113-2刀闸检修,加装站端避雷器,一名检修人员(男,54岁,唐山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室职工)在打开刀闸A相线路侧引线连接板时,失去地线保护,发生感应电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五、盖孜水电站重大安全事故 致4人死亡
20xx年3月6日17时40分(北京时间),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境内的盖孜水电站项目压力钢管及机电设备安装标段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伤亡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89960元。经核查该标段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五局)总承包,在建设过程中水电五局将该标段中的盖孜水电站斜井段压力钢管安装施工项目分包给河南省融亿防腐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亿公司)。
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提升运输装置及作业环境存在缺陷、人员操作不当、管理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事故暴露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当地水利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监管不力,对招商引资项目疏于监管;二是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未认真履行安全协调管理职责;三是分包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对挂靠本单位的施工队伍只收管理费用,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操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违章操作。
六、大唐长山热电厂事故 致3人死亡
20xx年2月26日国家安监总局的网站上披露了大唐长山热电厂在检修锅炉磨煤机过程中,热风插板门不明原因开启导致3人被困,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
根据大唐集团内部关于此事故的通报,此事故的过程如下:20xx年2月23日,长山热电厂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工作负责人张某某办理了“1号炉C磨煤机内部检查”工作票,于当日中午开始检修工作,计划25日时30分结束。2月25日13时40分,制粉班班长李某某和2名工作班成员王某某、谭某某进入1号炉C磨煤机入口热风道内进行作业,另一工作班成员王某某在热风道外监护。时13分,C磨煤机热一次风气动插板门被就地开启(开启原因待查),热风道内3名工作人员被困。长山热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时13分,救出被困人员,经抢救无效3人死亡。
七、河北、山西两风电场风机倒塔事故
2月xx日,河北乌登山风电场110号风机倒塔,塔筒变形,叶片、机舱和轮毂等设备部分损坏,并导致111号风机陪停。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叶片质量出现问题,在运行中开裂,气动不平衡,引起风机剧烈摇晃。同时,由于叶片打到塔筒,造成风机倒塔。在此过程中,风机3个叶片角度均未收桨,风机安全保护装置未起到作用。
2月20日,山西偏关水泉风场项目号风机倒塔,风机从底部法兰距底部塔筒焊口30毫米处断裂,折断后向东北方向倒塔,塔筒变形,叶片、机舱和轮毂等设备部分损坏,并将相邻的箱式变压器和集成线路铁塔压损。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风机振动值严重超标,5分钟平均振动值明显超过保护动作值,造成法兰疲劳开裂,导致风机倒塔。风机运行中风机振动跳闸保护没有动作。
年月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7篇)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转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企业“未达标抓基础、小微抓全面、三级抓巩固、二级抓创建、一级抓示范”的思路,有序推进,抓好质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提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工艺、重点岗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安全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监管,改进完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二)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承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一些无法得到有效管控的事故风险源,尽快扭转我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协管员,配齐人员,配足装备,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展开调查处理工作,各板块要按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隐患问题为向导,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22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8篇)
局属各单位、各港口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门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要求,为全面推动福州港“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决定在全港范围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福州市港口管理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局安全月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活动。同时请各分局督促辖区码头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福州港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福州港“”规划开好局起好头提供安全生产环境。
年五月十二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9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公用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汲取10.15事故教训,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从即日起,公司将在所属各单位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真正做到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科、所、站、项目部,重点排查供水设备、配电设备、在建工地、维修工程和办公服务场所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单位自查阶段(10月28日—11月2日)
第二阶段:公司抽查阶段(11月3日—4日)
三、工作要求:1、各单位要加强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行政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跟踪落实。组织专门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一次“拉网式、全方位”的隐患排查,针对每个岗位、每个生产、服务环节、每一处在建工地、每一项抢修维修工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严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各单位坚持查纠结合、边查边改、狠抓治理。对查出的隐患要拿出具体措施进行整改,专人负责,限时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也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对所有隐患及其整改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形成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3、各单位将隐患排查情况于11月2日上午11点前书面盖章报安全保卫部。
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年十月二十八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10篇)
一、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xx年1-9月,全市发生各类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事故,以下同)781起,死亡184人,同比分别下降7.13%和上升0.55%。
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861起,无人员伤亡。
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事故14起,死亡16人,同比分别下降22.22%和15.79%。
道路交通领域共发生事故765起,死亡166人,同比分别下降6.59%和上升4.4%,发生2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人。
水上交通领域共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50%和60%。
渔船运输捕捞领域无事故发生。
消防领域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861起、无人员伤亡。
(三)各地事故情况。
南湖区,共发生各类事故36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上升12.5%。发生1起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98起。
秀洲区,共发生各类事故40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下降4.76%和持平。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24起。
嘉善县,共发生各类事故71起、死亡21人,同比分别下降5.33%和上升16.67%。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67起。
平湖市,共发生各类事故88起、死亡27人,同比分别下降4.35%和10%。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85起。
海盐县,共发生各类事故56起、死亡21人,同比分别下降27.27%和8.7%。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人。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80起。
海宁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09起、死亡33人,同比分别下降9.13%和8.33%。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46起。
桐乡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01起、死亡36人,同比分别下降8.22%和5.26。发生1起死亡2人的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40起。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7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15%和上升12.5%。发生1起死亡2人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0起。
嘉兴港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3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上升8.33%和下降20%。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1起。
二、下阶段工作建议
四季度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也是各类事故特别是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高发的时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深入开展20xx安盾4号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全面梳理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结合当前实际,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联合执法,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落实有效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堵塞安全漏洞,有效提升事故防控水平,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做好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突出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非煤矿山、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有限空间等作业场所,加强督查检查和暗查暗访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年初提出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考核内容进行逐一梳理,认真分析落实情况,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
年月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11篇)
塘沽、汉沽、大港各分局,各功能区、街镇安监机构:
日前,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网(安监局网站)已更新运行,《滨海安全生产》专刊(季刊)开始组织编印,为更好地反映各级安监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工作经验交流,指导、服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区安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收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请各分局、各功能区及街镇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做好有关信息、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
主要报送信息: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的经验、做法;
2.重点时期、重要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3.各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
4.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
5.各生产经营单位创新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使用情况;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有关专业论文;
信息可以是文字资料,也可以是图片、影像资料。(稿件采用后,将给予一定稿酬)
年9月18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12篇)
20xx年x月x日至24日集团本部发生2起轻伤事故,现将这二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棒材一厂
1、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13点50分左右,棒材一厂一线丙班精轧调整工##在协助8#机安装导位的过程中右手小拇指被导位压至骨折。当时,该班在实施检修换槽装导位,精轧调整工##被带班长安排在8#机协助安装。在安装导位的过程中,行车未能准确将导位起吊至安装位置正上方,需借助外力将导位推到位。在此情况下,##右手推导位,左手打手势,指挥行车工##1将吊钩微微下降。而行车工在收到指挥信号之后误理解为需微微向北移动,结果两人因沟通与操作失误致使导位翻身上翘,导致##右手小拇指被压至骨折。
2、事故原因:
(1)精轧调整工##安全意识薄弱,在协助安装导位的过程中发送不规范信号手势,在推导位的过程中没能将手放置在安全的区域,且在导位翻身时未能及时将手移开;
(2)行车工##1在接收到不规范信号手势之后,不经确认即开动行车;
(3)将钢丝绳从导位孔中心穿过以实施导位起吊安装存在安全隐患。
3、事故性质: 轻伤事故。
4、根据分厂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依《安全事故考核制度》第6.5条规
定,对此起事故作出如下处理:
(1)精轧调整工##负主要责任,考核500元,鉴于其平时在工作中安全意识一直比较薄弱,除考核500元之外并作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2)行车工##1负次要责任,考核200元;
(3)轧机组长,负领导责任,考核200元;
(4)带班长,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5)责成棒材一厂立即组织所有指挥人员开展有关《起重指挥信号图》等行车指挥知识的培训,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
二、炼钢厂
1、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18点40分左右,炼钢厂甲车间修磨组,修磨工##在与行车工##1配合装车的过程中左手食指与中指被圆管坯夹至骨折。当时,##在车上,车辆头朝正南停放,车内共需装5吊圆管坯,车厢内已装有三吊九根圆管坯(230*9000,平放)。在装第四吊圆管坯时,行车工把坯起放在了车厢中间而不便于继续装第五吊,##遂示意行车工重新起吊圆管坯向西放。当行车工重新起吊圆管坯向西移的时候,坯开始晃动,坯一头也移至了车厢外,无法放到位。见此情况,##便用手去扳坯,而就在这时,坯的另一头碰到了车厢插桩,致使3根圆管坯重叠起来夹到了赵伟俊的左手,导致##左手食指与中指骨折。
2、事故原因:
(1)第四吊圆管坯已放到车箱中间位置后在向西移动的过程中行车起吊太高,导致三根圆管坯(当时是平的)碰到插桩后重叠起来;
(2)修磨工##在与行车工配合装车时安全意识薄弱,没有遵守操作规程,
不该用手去扳坯,在坯重叠起来时也未能及时将手移开;
(3)行车工##1在吊坯时安全意识薄弱,没有遵守操作规程,在明知在##用左手扳坯可能对其造成伤害的情形下,没有拒吊;
(4)双方配合作业时,没有明确的指挥信号。
3、事故性质: 轻伤事故。
4、根据分厂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依《安全事故考核制度》第6.5条规定,现对此起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修磨工##与行车工##1,在配合作业时安全意识薄弱,两人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各考核300元;
(2)修磨组负责人,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3)行车主管,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以上两起安全事故,虽然是轻伤,但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众多不足。安全生产任重而道远,没有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集团各项工作也将无法正常开展。时值夏季来临,是事故高发季节,我们各分厂与部门应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教育、监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训,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年月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13篇)
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职工信息
工程公司
受伤时间:20xx年11月28日
受伤地点:花园1#楼
受伤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男
出生时间:19xx年07月23日
身份证号码:
籍贯:福建省石狮县河山镇落泉村2社10号
现住地址:X县六管区附近
岗位:砌砖工人
二、受伤过程
20xx年11月28日上午6:30点左右,我公司职工在花园1#楼上班时间在五楼下楼梯时不慎从楼梯上摔落,因本人强烈要求要到福州医院治疗,随即送往福州市第二医院治疗,20xx年11月28日下午13:49分住院治疗。初步诊断:L1椎体压缩性骨折伴轻度滑脱,具体病情详见住院病
历、诊断证明单等。
三、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项目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体现出以下几个因素:职工在下楼梯太急,加之本人的安全意识较底,所以照成了这次事故。
四、纠正预防
施工现场项目部的管理层召开了事故原因分析后,又立即组织召开了砌砖班及各班组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在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做到“三不违”、“三不伤害”,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管理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恳请贵局前往我单位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否为工事故。
工程公司
、地下室项目部
20xx年11月29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14篇)
11月21日2时30分,x省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发当时在井下作业的528名矿工中,有420人成功升井。最终确定该事故共造成108人死亡。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23日说,根据对x11〃21”瓦斯爆炸事故的现场初步分析,事发矿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这是一起明显的责任事故。
xx年xx月xx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第15篇)
各车间(部)室:
20xx年x月x日11时左右,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在清理干燥塔的过程中,发生一起填料自燃事故,所幸发现及时,处理得当,未造成大的损失。
一、 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上午,一车间二胺精制工段正常停车清理系统,副主任安排带班班长带两名操作工清理干燥塔,10时左右,干燥塔人孔盖被打开,当时干燥塔塔釜和塔头温度均为109℃,经检查塔釜内脱落的填料不多。因需要进入塔釜内检修,未将人孔盖关闭。11时左右,发现塔釜底部着火,经及时扑救,明火很快被扑灭。
二、 事故原因
1、 干燥塔保温蒸汽未关闭,塔内温度过高,达到塔釜内残余物料的着火点;人孔盖打开空气进入塔内,为可燃物提供了足够的氧化剂。塔釜内的残余物料着火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作业人员对干燥塔在清理、检修工作中的危险认识不足,为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
3、 对清理干燥塔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对干燥塔清理作业工作中的危险因素认知不足;车间对干燥塔清理工作管理不到位、不重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 纠正、预防措施
1、加强对全车间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车间人员的自我防范
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对设备及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认识;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
2、制定特种备检修规程及检、维修方案;加强设备检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必须有专人监护;针对车间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各工段,班组组织讨论,针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危险做出明确的判断后,方可操作。
3、针对精制塔和干燥塔的清理和维修工作,在塔顶加水管和氮气管,在清理和检修之前对塔内进行降温和置换,确保安全。
四、 处理决定
1、 对此次事故责任人、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扣除二胺精
制工段全体人员第二季度安全兑现奖。
2、 分管副主任未及时关闭蒸汽阀门导致事故的扩大,对此次
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处罚500元。
3、 车间安全员对此次事故负有监管责任,但在事故处理时表
现积极,不予处罚。
4、 给予车间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1000元。
20xx年x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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