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应急预案范文(7篇)
大风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环境保护部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环境应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环境保护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可报请国务院批准,或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立国务院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总指挥,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
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各有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或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需要国家层面协调处置的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请求,或由有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环境保护部提出请求。
地方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2.3 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3.2.2 预警信息发布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4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 信息报告与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事发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
件信息时,环境保护部要及时通报相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对以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1)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
(3)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4)境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我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5)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2.2 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
4.2.3 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2.4 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2.5 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4.2.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4.2.7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2.8 国际通报和援助
如需向国际社会通报或请求国际援助时,环境保护部商外交部、商务部提出需要通报或请求援助的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事项内容、时机等,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通报或呼吁信息。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4.3.1 部门工作组应对
初判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情况特殊时,环境保护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督促当地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
4.3.2 国务院工作组应对
当需要国务院协调处置时,成立国务院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2)指导地方制订应急处置方案;
(3)根据地方请求,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5)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4.3.3 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对
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视情向国际通报,必要时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领导人通电话;
(6)组织开展事件调查。
4.4 响应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5 后期工作
5.1 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办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5.2 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牵头,可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5.3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国家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部队、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发挥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作用,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6.2 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6.4 技术保障
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依托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大风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提高对因雨季到来而引发重大灾害事故的快速抢险救灾反应潜力,做好我矿的防汛工作,保护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群众财产不受损失及矿井的安全运行,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本《预案》充分体现预防为主、以人为本、防抢结合,坚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思路,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全力抢险、确保安全的原则。
3、编制依据
国家《防洪法》、《水法》、《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突法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二、重点防护对象
矿全体人员、井下工程、工业广场、井下各生产系统设备、地面的矿区公路、地面的矿区高压供电线路、地面及井下的通信系统、各科室的地面设施等。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矿成立雨季“三防”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2、职责
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部门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带给各种信息支持,快速准确的指定出救灾实施方案。
总指挥:全面负责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搞好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救援工作。
成员单位:服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为:
(1)调度中心:负责汇总天气预报,传递汛期信息,安排汛期值班,组织协调和检查“三防”重点工程进展状况及有关“三防”工作的汇报。负责按抢险方案,组织现成的救急抢险和救援行动,听从指挥部命令,负责向临近矿山救护对的求救联络。组织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救援工作。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和职责追究。
(2)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重点是煤矿)的“三防”工作进展状况。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做好“三防”以及地面排水沟的清挖、漏雨房屋的维修、防水工程的施工工作。负责风井口及井下通风巷道积水检查工作。负责监督事故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上、下水文观测,对地表河流、采煤塌陷地积水、裂缝等进行定期观测,安排防水工程,组织“三防”检查,做好汛期防治水工作。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防排水预测工作。负责带给各煤矿相关的突水点地质参数等技术资料,带给技术指导。
(4)供应科: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三防”工作。设置和测试各种避雷设施,井下机电设备、排水设备要进行效率测定并保证排水系统能满负荷运行,将各种测试结果及时上报矿调度室。
(5)采掘队:负责组织井下水仓及排水沟和矸石山系的防排水工作。
(6)通风科:负责煤矿通风工作,为事故抢救地点带给通风保障。
(7)办公室:负责上级“三防”文件的及时传递和抢险车辆的安排工作。
(8)监控室:负责通讯设施的“三防”工作,保证汛期通讯线路畅通。
(10)保卫科:负责成立“三防”抢险队伍并进行训练和演习。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畅通和事故发生地的治安。
(11)后勤科:负责危房维修拆迁及所辖范围内建筑物“三防”以及发生险灾后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组织“三防”抢险物资的储备及库房的“三防”工作。要求抢险物资能满足抢险需要,做到专库专放。
(12)现场指挥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制定抢救方案和现场抢险工作。
四、预防预警及救援
1、预防预警准备
A、每年公历4月初,成立“三防”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职责,上报“三防”工程计划,落实工程资金,落实职责人,制定“三防”应急预案,在雨季到来前将各项工作准备就绪。
B、下中到大雨时,应停止明槽段施工,搬出所有工地人员;下大到暴雨时,应停止井口的施工和生产,搬出人员;密切关注山洪威胁的建筑物和状况,下暴雨时应撤出建筑物内的人员。为了扎实而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在每次下雨后要对“三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定时向上级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C、调度室在防汛期间务必每一天收集气象台发布的信息;安监科对防洪排涝工程每次下大雨后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负责按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报送雨季“三防”工作的相关信息,依据高煤销字19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报送时间定为每月的3、13、23号(特殊状况及时汇报),报送信息资料统一。
2、险情等级划分
(1)重大险情,影响正常生产或经营以及职工生命安全时,调度室要按重大事故通知上级公司调室中心,并安排相关单位和人员及时到调度室待命。
(2)较大险情,影响局部生产系统正常运行时,调度室通知调度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根据调度值班领导指令调集队伍进行抢险和救灾。
(3)一般险情,调度室组织相关成员到现场查看,并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发生较大或重大险情是的救援程序
(1)接警和应急启动
发生雨季“三防”事故后,务必按照“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调度室——值班矿长——总工程师、矿长”的顺序汇报,汇报资料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程度等。总指挥决定启动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后,立即向调度室下达启动预案命令。汇报方式采取电话汇报。
(2)救援行动
A、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按照矿应急预案中“重大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集合。
B、抢险指挥中心要根据灾区状况,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抢险。救护人员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应判定遇险人员的位置、涌水量、受水淹程度,巷道破坏和通风状况。
C、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后,按照总指挥或副指挥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中心,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D、排水过程中要切断电源、持续通风,加强对有害气体的检测,并注意观察巷道状况,防止冒顶发生。抢险专业组要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即对受伤、受困人员进行抢救。
E、医务人员组成的医疗组要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医疗救护组无法救治时,应及时将伤员转医院治疗。
F、本预案不能满足现场有效救灾时,指挥部要向上级部门及政府部门求救。全部受伤、受困人员救出后,要点现场人数,抢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事故抢险人员撤离后,有关科室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向上级汇报。
五、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务必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和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表的连续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状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3)保证安全原则。抢救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并消除会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会诱发其他事故隐患。
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抢险指挥部汇报状况,经指挥部认真核实到达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批准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宣布救援工作结束。
3、后期处置
(1)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员,清点装备、器材;核算救援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制定防范措施。
(2)组织相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救援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六、应急保障系统
1、通讯(信息)保障
预案中涉及到的单位、部门、人员应保证相互间通讯、信息的畅通,保证预案的及时启动。
2、人力资源保障
应急由抢救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救护、医务、保安等有关部门人员,组织强有力的抢险救援队伍,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3、抢险救援物资的保障
后勤部门应储备有“三防”事故抢险物资,并保证出现事故时,在第一时间投入抗灾抢险工作,到达控制灾情的目的。储备物资务必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应急抢险指挥部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4、资金保障
财务科应备有应急救援费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带给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保证抢险所需资金的畅通。
5、演习
雨季“三防”应急抢险演习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安监、生产、通风、供应、保卫、后勤等部门共同实施。
七、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1、安监科应将应急预案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2、保卫科要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演习。
3、安监科负责监督进行防汛应急预案演习。
八、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矿调度室附则该预案的管理工作,并根据模拟演习中存在的问题对预案进行修改补充。预案更新工作于每年1月1日前完成。当有水灾事故发生时,有调度中心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办公室、生产科、安监科、机电科、通风科、供应科、监控室、保卫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实施。
2、奖励与职责追究
在预案的实施过程中相关科室格尽职守,工作做的扎实到位,为发生任何事故,则对相关科室进行奖励;若在预案实施期间,由于某些科室工作疏忽、监督不力,导致人为因素造成水灾损失,则追究相关科室领导的职责。
3、预案备案
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在上级公司及地方政府部门进行备案。
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4月1日起实施至10月1日结束。
大风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控制和环保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全县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信管理的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周期为1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第五条各企业必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承诺,并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诚信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认定指标体系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章“黑名单”制度
第八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水、气、声、固废等各种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全年环保部门监督监测各类污染物超标频率高于30%或单项污染因子平均监测值超标倍数高于50%),()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
(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未达到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规范的条款项累计2项及以上);
(三)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投诉或环境污染纠纷较为频繁,或者发生过B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大风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为使在大风雨雪恶厉天气下安全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安全顺利进行。加强楼层、校内道路在大风雨雪天气下的安全使用,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出动,安全有效的进行扑救,力争将事故消灭在最初阶段,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大风雨雪天气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应急组织
1、组织机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和全体员工
2、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办公室
3、突发事故,所有人员立即编入事故救援组织,进行事故扑救工作。
二、事故应急工作总体要求
1、以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准则。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应做到:决策果断、方案合理、指挥得当、信息畅通、联系及时、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得当、安全扑救。
2、事故突发,应急组织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在现场指挥。
三、职责分工
1、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事故扑救的指挥工作。
2、副组长职责:
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队伍,进行合理分工,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点。
3、组员职责:
立即投入到事故救援队伍,在事故应急小组的指挥下,根据实地情况进行现场扑救工作。
四、事故应急扑救原则与扑救程序
1、派专人打报警电话(110)及紧急救护电话(120),并迎接救援车辆。事故应急工作立即开展。
2、事故救援时应遵循“救人重于救灾”、“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迅速救援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应急小组现场指挥,进行事故救援工作。
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同有关部门、事故处理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不让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大风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1.编制依据
根据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应急管理程序》,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编制目的
编制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重大事故应急工作的管理,根据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履行各自的应急工作职能,保证应急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进行,减少事故损失。
3.应急工作原则
(1)组织原则
A.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直接受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当发生重大应急事故时代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发布应急命令,及时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应急情况。
B. 各项目队、项目部的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受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领导。
C. 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一切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2)协调原则
应急工作既要与公司日常管理协调一致,又要在应急工作实施过程中具有权威性;既要在应急工作实施时全面调动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分级、分部门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3)救援原则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以下顺序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A. 首先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死亡事故;
B. 在能够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尽量使人员受到伤害的程度减到最小,或者使人员不受到伤害;
C. 在人员的人身安全能够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尽量降低环境污染的程度或避免环境污染;
D. 保护装置、设备、设施,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E. 降低其他财产损失。
4.公司概况及周边环境
根据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职业健康安全应急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的施工特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重点及环境特点,特制定以下职业健康安全异常应急管理程序。
(1) 在本项目实施职业健康安全异常应急程序的范围
——大型吊装作业吊装设备及车辆的倾倒;
——脚手架垮塌;
——吊篮作业、高处作业的人员、物品的坠落;
——容器内作业(受限作业)时,危险化学品的(如油漆)等易燃易爆物质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
——装备设施的操作事故与人身伤害;
——触电;
——其他人身伤害。
(2) 异常应急管理机构
项目部在质安部设立职业健康安全异常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异常应急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当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异常应急事项时(如火灾、爆炸,重大伤亡事故且难以救援),则项目部应立即成立职业健康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项目经理担任总指挥(项目经理不在,则由安全经理/部长担任),进入应急程序后,所有人员及车辆都应听从总指挥的安排与调遣。
(3)异常应急事项的处理程序
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常备一辆备用车,可以立即送伤员到医院。自己送伤员到医院的情况下,司机应熟悉到最近医院的路线。项目部与医院保持长期联系与合作,若有伤员送到医院,则医院可以立即对伤员进行治疗和抢救,不至于延误时间。
项目部对所有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对他进行针对以下情况的职业健康安全异常应急程序教育,以使他们在发生异常应急情况时,能够正确处理异常情况和撤离到安全地带。
(4)重大事故
A.重大施工作业事故
a. 在发生重大施工事故时,如大型吊装作业吊装设备及车辆的倾倒、脚手架垮塌、吊篮作业、高处作业的人员、物品的坠落、装备设施的操作事故与人身伤害、触电和其他人身伤害等事故,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安全经理/部长组织,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b. 立即用备用车送伤员到医院;自己送伤员到医院,应提前通知合作医院,让医院做好准备,伤员一送到,立即进行治疗和抢救。若车不在,则立即通知医院等医疗卫生部门,抢救伤员,尽量减少人员的伤亡。在医院等抢救力量未到之前,应尽量实施自救,如人工呼吸等;
c. 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出事故原因;
d. 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消除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止出现二次事故;
e. 抢救机器设备、设施,减少经济损失;
f. 抢救其他物资。
B. 重大火灾、爆炸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泄漏等事故
a. 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如罐内的油漆作业)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时,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安全经理/部长组织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抢险救灾;立即通知所有人员,疏散人员至安全地带;
b. 立即通知当地的消防等部门,尽可能的告知他们现场的确切情况;
c. 在保证自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立即组织对伤员、中毒人员的抢救,并用备用车送伤员到医院;自己送伤员到医院,应提前通知合作医院,让医院做好准备,伤员一送到,立即进行治疗和抢救;若车不在,则立即通知医院等医疗卫生部门,抢救伤员,尽量减少人员的伤亡。在医院等抢救力量未到之前,应尽量实施自救,如人工呼吸、将伤员、中毒人员抬到安全地带、通风开阔处等;
d. 设置警戒绳,除了消防官兵等人员和车辆外,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入内,所有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
e. 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对现场的可以处理的污染物进行回收、处理,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f. 保护重要的装置、设备、设施,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g. 抢救其他物资。
5.急救步骤与常识
(1)如果自己受伤
保持镇定。
请求别人护送到医务室。
医务室电话:
接受急救,轻伤亦需要。
通知主管部门。
(2)如果发现他人受伤
保持镇定。
如现场危险,按正确救护的方式先将伤者移离危险地(但自己必须处于安全环境)。
打急救电话。程控电话拨120;
安慰伤者,对危及生命的伤员要采取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
立即送医院抢救。指定医院:
(3)保护现场
发生事故,在抢救伤者的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的保护,如设置围栏或拉绳索等。
6. 救援器材及设备清单
a.急救药箱(包括急救药品)
b.救护车
c.担架
d.氧气袋
e.运送救援物资车辆(依维柯)
f.救援物资:水、方便面、面包、帐篷、毛毯等
g.通讯器材:对讲机、手机、固定电话等
h.消防器材:CO2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
j.JSH—100/35—30 高空救生缓降器
k.报警仪:M40复合式气体检测报警仪、mini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GAMAX智能式四合一气体监测仪等
l.防毒面具:诺斯7700半面罩、FF—A—1型防毒面、FF—A—2防尘面具等
大风应急预案范文(第6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总指挥:赵江临 副总指挥:王寿祥、魏忠、杨忠
应急后勤保障:王勇
教学楼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乔云、冉毅、乔东
食堂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王勇
住校生宿舍疏散指挥负责人:乔云、冉毅、乔东
与有关部门联系或求援事宜负责人:韩毅、刘燕
临时救护工作负责人:彭秀琼、余阳
有关对外情况通报负责人:赵江临 、韩毅、刘燕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学校各科室、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 ,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市教育局和市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如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后,市教育局接到事故报告,教育局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市委、政府,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其它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区域,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发现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在高考前检查锅炉使用情况,抓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抢救受伤师生,迅速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3、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市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教育局。
3、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
2、学校外来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同时向其发出其警告。
3、学校内发生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报告120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市教育局。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学校要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学校小买部、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市面上教育局、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从6月1日起,学校食堂每日必须提供当日三餐的菜谱,确保数量、质量、卫生的达标。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学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其它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让学生发挥出最佳水平。
应急预案相关人员
略
高考期间领队教师职责
一、 考生领队应于考试的前一天带领考生到考点,熟悉考场座位及考点环境。
二、 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宣布考试纪律和考生注意事项,教育考生正确对待考试。随时注意对个别考得差的考生做好思想工作。
三、 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第一科考前40分钟,外语科考前45分钟),带领考生进入考点,考完后清点人数带回住宿地点。
四、 每科考试前要反复督促和细致检查考生做好应考的一切准备。
五、 关心考生生活,安排好考生住宿,教育考生注意清洁卫生和安全,与考生同吃,政教办安排的老师与考生同住。
六、 考生在应考时,领队只能在考点内指定的地点休息,并为考生代管书包等,不得离开考点,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更不得在考场周围谈论试题。
七、 在考试期间,领队应接受考点主考的领导,协助主考组织好考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近期高三行事历
略
大风应急预案范文(第7篇)
为了保证我市电网在汛期防风防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防风防汛的指挥,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热带气旋工作守则》、《防汛防旱防风若干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防汛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防风防汛工作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电力防风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所管辖的发供电设施安全防风度汛;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防风抗洪抢险,保证防风抗洪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的电力供应。
1.2对地区发生暴风、暴雨灾害的情况都要作出应急反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投入救灾;在市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电力保障”的一切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
1.3公司各下属单位要结合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实施方案。
2.防风、防汛救灾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2.1防风、防汛救灾机构的组成
成立公司防风、防汛救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防风、防汛救灾办公室,日常工作设在公司办公室。
防风、防汛救灾的分工牵头、监察督促工作由配电部负责;已投产工程的防风、防汛工作由各运行管理单位负责;未投产工程的防风、防汛工作由规划建设部负责;公司本部办公大楼、生活场所的防风、防汛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2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的成立
当接到地方政府风灾、汛情预报,或发生一般破坏性及以上风灾、汛情后,防风、防汛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并进入灾前应急期或灾后应急期工作。
2.3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履行指挥及组织协调破坏性风灾、汛情应急工作职责。
3.灾前应急期“电力保障”应急的准备工作
3.1接到地方政府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关于风灾、汛情的临时预报通知后,公司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即进入灾前应急期。
3.2进入灾前应急期“电力保障”应急准备的工作有:
3.2.1做好防风、防汛救灾物资准备工作。包括防风、防汛事故备品备件;对可能引发火灾须及时扑灭制止的各种准备;交通车辆应急使用的准备;受伤抢救的医疗物资准备等。
3.2.2要重点抓好预防为主,做好对重点站、线和重点设备、基建施工场地的巡检、特检和消缺,落实各项防风、防汛措施,使电网和设备处于安全稳定运行状态。
3.2.3做好电力调度工作。对可能受灾情影响或危及的电源设备、设施,要做好运行方式的调整或变更,要按受危害最小和损失最小的原则做好运行方式变更的预案,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2.4做好重要用户电源的应急准备工作。临时应急期要派人催促重要用户(如三防指挥部、水厂、公安、消防、排灌站等)对备用电源进行检查,使其处于应急可靠备用状态。
3.2.5人员组织和分工。公司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成员要坚持轮流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处理突发事情;运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心操作;调度值班人员要严肃调度纪律,进入“临战状态”,下达命令正确,执行命令准确无误,保证受灾期间电力调度做到无差错;各抢险队伍要原地待命,做好分工,保持通讯联络渠道24小时畅通,随时做好出发抢修的准备。
3.2.6对受灾后可能发生的危及电力设备、设施的地质灾害,如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沉降下陷、裂缝等要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或加固措施。
3.2.7接到地方政府的避汛避风通知后,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电力员工及家属的避风避汛疏散工作。
4.灾后抢修及生产恢复工作
4.1发生一般破坏性及以上风灾、汛情后,在公司防风、防汛指挥部领导下,立即查清受灾后电力设备、设施的破坏情况,查清供电线路、设备受损情况,立即组织恢复工作,并迅速向上级报告。
4.2公司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本系统力量及归口管理单位,对灾区被破坏的发、输、变、配、用电设施进行紧急支援工作。
5.发生一般破坏性风灾、汛情的应急反应
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风灾、汛情后,公司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公司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要迅速了解灾情,包括电力员工的伤亡及电力设备、设施受破坏情况和供电受损情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市政府及公司,并在当地政府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6.发生严重破坏性风灾、汛情的应急反应
6.1发生严重破坏性风灾、汛情后,公司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立即与当地政府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并报告公司,迅速查清人员伤亡及电力设备、设施、供电受损情况,指挥、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6.2公司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要在本系统内组织人力、物力,在当地政府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工作。
7.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风灾、汛情的应急反应
7.1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风灾、汛情后,公司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并直接报告公司。
7.2公司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防风、防汛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调动下,迅速组织本系统的力量投入“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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