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13篇)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第1篇)
答辩人:电力大学
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朱辛庄北农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吉臻 职务:校长
委托代理人:王,电力大学人文学院教师,联系方式:1,
李献东,电力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副总经理,联系方式
因我校国际交流中心与北京赛音助乐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第一,被告主体不适格。原告在起诉状上所列被告为电力大学(北京),起诉书副本送给的是电力大学。电力大学不是电力大学(北京),因此,原告所告主体有误。
第二,我校国际交流中心与赛音助乐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28日签订《饭店预定合同》及其后的一系列补充合同系无效合同,故没有法律效力。原告依据无效合同向被告主张违约金于法无据。20xx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第412号令发布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其中第36项明确规定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电力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系内部接待,并没有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因而不具有对外签订提供客房服务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电力大学既然没有对外签订客房服务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故与原告所签订的《饭店预定合同》及其后的一系列补充合同系无效合同。
第三,假设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效,被告也是根据北京市昌平公安局昌平分局的要求终止此合同的履行,此乃不可抗力。被告及时通知了原告,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假设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效,合同中签订的高达200%,300%的违约金,也已经远远超出了原告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不应当得到支持。
基于上述事实,我方认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缺乏法律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电力大学
法定代表人:刘吉臻
委托代理人: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第2篇)
答辩人:安,男,汉族,1x年8月25日,住郑州市号1604室。
被答辩人:卢,男,汉族,x年12月31日生,住号4号楼1202号。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目前不欠被答辩人任何款项,被答辩人诉状中所述借款事实不实,双方更是根本不可能口头约定过利息。
本案的事实是答辩人以前从事信用卡业务方面的工作,被答辩人找到答辩人,请求答辩人管理其信用卡(行业人士称此为养卡),以提升其信用卡信用额度,经不住被答辩人多次恳求,答辩人于20xx年11月份以后同意帮其刷信用卡,以便通过增加刷卡次数及金额的方式获得银行更多的授信额度,然后再通过转账方式等方式按被答辩人要求的转款账号把钱转给被答辩人,前后答辩人总共给被答辩人转款近170万元,并且答辩人出于朋友关系,刷卡的手续费都是答辩人为被答辩人垫付的,本案事实上根本不是被答辩人诉状中所述的其总共借款给答辩人16万元,由于被答辩人没有通过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借给答辩人哪怕一分钱,所以本案才出现不符合民间借贷常理的没有借条、没有收条等怪像,双方提交的所有涉及银行转款的书证都是答辩人给被答辩人转款的有关凭证,而没有被答辩人给答辩人转款的凭证,由于被答辩人没有通过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借给答辩人哪怕一分钱,所以双方更不可能会口头约定利息为月息2分,被答辩人诉状纯粹是一派胡言,没有任何有力关联证据的支持。
二、被答辩人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情形,人民法院应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在20xx年2月份后答辩人不在为被答辩人管理其信用卡,在结清被答辩人相关信用卡款项后,答辩人已经不在为被答辩人提供相关帮助,但是4月份以后,被答辩人不知出于何居心,通过背景复杂的专门讨债的社会闲杂人员反复骚扰、威逼利诱答辩人,并且在微信上污言秽语骂被答辩人妻子和女儿等家人,威胁答辩人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在以非法手段获得一些非法虚假证据后,被答辩人又立马起诉答辩人至法院,混淆视听,企图以表面合法债务追讨的方式来获得不可告人的非法利益,甚至还说法院那边都打点好了,立案后法院会立马下判决拍卖答辩人房产等财产!答辩人实在是不堪其骚扰、恐吓,为图清净及平安,在被答辩人口头保证不再骚扰、恐吓答辩人,自行去法院撤诉的前提下,在5月份又被迫给被答辩人转账3万元,谁知尝到甜头的被答辩人不但未撤诉,还变本加厉的攻击答辩人及答辩人家人,幻想获得更多非法利益,请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真相,依法驳回被答辩人全部诉讼请求,让答辩人在本案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答辩人:
代理人:王
20xx年 7月 日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第3篇)
答辩人:XX,男,汉族,50岁,现住XX区XX街X号院X号楼X单元X号
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答辩如下:
一、本案客观事实是答辩人因工程施工需要资金,工地领导(另一被告王XX)当时说,他能帮其借到钱。在XX年7月6日,被告王XX说帮其借到他舅舅(原告高XX)的钱啦,在王XX将7万元现金交到答辩人时,被告王XX让出具借条,并写明借到原告高XX现金7万元,但自始至终答辩人都未见过原告,都是由被告王XX所说。
在借款到期后,被告王XX从答辩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同时出具收条一份。并于XX年11月8日出具一份具体的扣款过程和情况说明。
综合,答辩人虽然以原告的名义出具了借条,但答辩人从未和原告有过具体的借贷情节,答辩人所有的借贷行为都与被告王XX发生,答辩人将借款偿还被告王XX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被告王XX所述与事实不符。
在本案上次开庭时,被告王XX讲答辩人出具的欠条在XX有限责任公司并未兑现,根据休庭后答辩人调取在XX市XX区法院审理的劳动关系确认案件中,XX有限责任公司曾向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答辩状中明确谈到,该借条已兑现。也就是所被告王XX已拿到了答辩人常XX偿还高XX以及刘XX借款的全部本金及利息。且被告王XX出具证明,上述两笔借款与答辩人无关,那么原告借款应由被告王XX连本带息全额偿还。
三、关于利息问题。
答辩人虽然已经足额支付借款期间内约定的利息并归还全部本金。但双方对借款期间的利息明确约定为月利4分,明显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即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的4倍。适用于本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年7月7日公布执行的贷款基准利率:贷款6个月以内的年利率为6.10%(即月息为0.5083%),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本借条利息约定,明显超出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超出部分应当属于无效的约定。那么本案答辩人已按约定实际支付了超出部分的利息,答辩人保留追回的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就本案争议的借款已实际偿还,原告的诉求已无实际意义,请法庭依法予以驳回。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第4篇)
答辩人:张____,男,汉族,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栋1单元1号。
被答辩人:张______,男,汉族,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栋3单元7号。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供合议庭参考。
一、关于本案所欠利息的性质
本案被答辩人所诉求的欠款,实际上是答辩人因借款产生的利息,这个事实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已认可。从法律层面分析,该欠条所拖欠的利息属欠款而非借款。借款是因双方基于借款合同及借款事实而产生的债务,而本案答辩人已偿还被答辩人的借款本金,因该借款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属于新产生的债务,该债务应属于欠款而非借款。
二、被答辩人对拖欠的利息计算复利,违反法律规定,对该复利法院应不予支持。
答辩人已偿还被答辨认的借款本金,对于因该本金约定的利息而出具的欠条,被答辩人不应再计算复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民法通则意见》第____5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被答辩人计算复利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对此复利法院不应保护。
三、被答辩人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
由于该利息属欠款,未约定还款期限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本案,在答辩人向被答辩人出具欠条时,被答辩人就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债权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应当从答辩人出具欠条时开始计算。从x年元月22日答辩人出具欠条至20____年4月26日被答辨认起诉时,已超出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被答辩人已丧失胜诉权。
四、被答辩人所持的“壹万捌仟贰佰元”欠条系其涂改添加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答辩人向被答辩人出具的是“壹万陆仟贰佰元”的欠条而非“壹万捌仟贰佰元”的欠条。被答辩人所持的“壹万捌仟贰佰元”的欠条系其私自添加后形成的,不是答辩人的笔迹。根据法律规定,涂改后的证据不具备证据 “真实性”的特性,故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综上,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第5篇)
Dear ______ ,
①I am writing to extend my sincere gratitude for ______(感谢的原因). ②If it had not been for your assistance in ______(对方给予的具体帮助), I fear that I would have been ______(没有对方帮助时的后果).
③Every one agrees that it was you who ______(给出细节).
④Again, I would like to express my warm thanks to you! Please accept my gratitude.
Yours sincerely,
Li Hua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第6篇)
答辩人:黎※
答辩人对上诉人陈※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的上诉,作出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对本案认定究竟清晰,法律相关定性精确,合用证据适当,责任确定公道,审讯措施正当。因此,广州市×××人民法院(20xx)×法民初字第×××号民事讯断公道正当,哀求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维持,以维护答辩人的正当权益。本案已经证实的究竟如下:
1、被告向原告借钱5000元,两边民间借贷相关创立。
201xx年12月18日,原告通过转账方法向被告出借5000元,被告通过短信,被告理睬于20xx年2月送还。因为被告一向未清偿借钱。
2、被告虽确认向原告借钱5000元,但抗辩称原告曾口头委托其先容外国工具,约定每月用度20xx元,现原告所欠的处事费可与被告所欠的借钱相抵销,抵销后被告不再欠原告金钱。对此,被告仅提供了部门电子邮件、原告的个人照片及资料、收集工具的资料证明,但原告对此均不予确认,称其并未委托被告提供任何劳务或物色工具,两边也未告竣任何协议。
二、答辩人对上诉人所持概念的辩驳
1、上诉人陈※的上诉的究竟和来由不创立,答辩人并没有委托和授权上诉人在20xx年2 月尾,在网上帮其找外国工具,也未口头约定因必要翻,译和探求每月20xx元的约定,答辩人与上诉人之间没有形成任何协议相关。
2、上诉人哀求答辩人偿还人为6000元,并未提供新的证据来证明。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上诉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相关,且不存在口头协媾和与民间借贷无关的任何协议。本人以为,上诉人的上诉哀求无理,一审法院讯断正确,望二审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维持。
此致
× × ×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第7篇)
答辩人:XX有限公司,地址:XX省XX市XX区XX大街XX号,法定代表表人:刘XX,职务:董事长,电话:XXX
被答辩人:陈XX,男,19XX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XX县城XX小区XX号楼。电话:XXX
答辩人就陈XX诉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我方对被答辩人诉求的XX元借款予以认可。
二、被答辩人诉求的XX元借款于法无据,我方不予认可。因徐XX与XX板厂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供货商不承担发票费用,现查明加盖的项目部印章系伪造,我公司对其不予认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提供服务须提供相应发票,XX板厂理应承担该发票费用。因此,合同中关于不承担发票的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借款XX元用于开发票,此款项可与XX板厂协调处理。综上,我方对被答辩人诉求的XX元借款予以认可,被答辩人诉求的XX元借款于法无据,我方不予认可,此款项被答辩人可与XX板厂协调处理。被答辩人关于偿还XX元借款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答辩人: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第8篇)
亲爱的老公:
值此劳动节来临之际,我谨代表你爸、***、我爸、我妈、儿子,还有家里的狗狗、猫咪、八哥、松鼠、变色龙等宠物,对你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致以真挚的问候和诚心的鼓励,并授予咱家最高荣誉“勤快”奖。
成绩是值得肯定的,但也有许多不足。经过我们一致讨论分析,将问题总结如下,望你早日改正——
公公爱喝茶,每次你泡茶的水温度不够,致使味道不香,大家多次暗示你,你却不加水温加茶叶,这无疑是极大的浪费。
婆婆喜欢吃猪脚,为什么你每次都煮不烂?老人家一辈子紧衣缩食,拉扯你这么大容易吗?还有就是一年到头不换样儿,次次都是猪脚炖花生,做大厨要用心,细节决定成败。
你岳父把他那么优秀的女儿送给你,难道你不应该感谢他?他老人家不就是好喝点小酒嘛,为什么你在陪他喝酒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很勉强?虽然他喝酒时间长,有些唠叨,但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你这样对待他,态度很不端正,我很痛心。
你岳母是喜欢隔三差五叫小区老太太们来家里打麻将,这证明她人际关系好,但我多次看到你在端茶递水的时候不耐烦,杯子也没有认真清洗,不要再让我看见,好吗?
儿子还小,在你做家务的时候,他让你陪他玩游戏,是不应该,但你一大老爷们儿跟小孩子发火,有意思吗?别狡辩说正在做事,边炒菜,也可以边陪他嘛,创新很重要,这事,就看你用不用心!我就可以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瓜子,不也一样两不耽误嘛。
家里的宠物,是多了一点,这说明我们家有爱心,上回狗狗乱排泄,你用脚踢它,猫咪不吃东西,你转身就走,八哥的笼子,你随便清理了一下,老公,这些我们都看在眼里,记住,耐心是考验一个男人成就多大事业的关键,请好自为之。
最后,我来说下自己,洗我的内衣,应该用洗衣液,洗衣粉会伤害我的皮肤;晚上十二点,你去买点烧烤给我吃,是因为你爱我,而不是我折腾你!还有,不要说工作事儿多,家务活儿多,就把我们的浪漫打折,一个女人,是需要浪漫的。
爱你的老婆
20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第9篇)
答辩人:xx有限公司
住所:xx市
法定代表人:V
答辩请求
1、 驳回本案原告对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 原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厦民初字第 号案件,答辩人未签署过本案讼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也未实际产生,因此答辩人不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一、 答辩人并非《借款合同》所指借款关系中的借款人。
在收到贵院送达的本案诉讼材料之前,答辩人对《借款合同》及其约定借款事宜毫不知情。经初步比对,发现《借款合同》中印章亦与答辩人公章不符。答辩人绝非《借款合同》所指借款关系中的借款人。
二、 《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并未实际产生。
首先,《借款合同》的内容构成一份借款合同,但本案中原告并未提供银行转款凭据等证据作为按《借款合同》实际出借款项的证明。
其次,答辩人更未收到过《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因此原告也不可能拿出表明答辩人收到过借款的证据。
答辩人由此判断,本案中《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并未实际产生。
综上,答辩人从未签署《借款合同》,绝非《借款合同》所指借款关系中的借款人,况且《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也并未实际产生。因此,答辩人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针对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x年5月05日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第10篇)
亲爱的爸爸:
爱是初春河上的第一丝嫩草,是暮晚天际掠过的飞鸿,人生充满了瑕疵是你所付出的一切,让我懂得爱就是:自然、完美、毫无条件的。
曾经,我并不懂得珍惜,总以为您是很忙,就不会抽出时间来伴我,看着别人的父母带着孩子一起在玩,我就埋怨起您来,就知道工作,这样的想法一直跟了我很久,也渐渐淡漠我对您感情,也很害怕很您单独谈话,因为我当时觉得和您并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但我真的错了,我没有想到的是,即使钢筋水泥改变了城市,也淡漠人于人之间的感情。但改变不了的是父母对儿女的感情,因为父母对儿女的感情是恒古不变的。
那一次,我对向家人唠叨,爸爸干嘛每天都那么忙,家人很不理解的说:难道你不知道吗?你爸爸难么辛苦的工作,不就是为了让你的生活比较优越,为了让你上好一点的学校,学到一技之长,不用为将来难么担忧,不是为了你,你爸爸也不用难么辛苦。奶奶又接着说:让你好学习,不是为了让我们多光耀,而是为了你自己的将来。我真是太自私了,只考虑自己,从不为爸爸考虑一点。奶奶说得对,爸爸对我的爱是无私的,是全身心的,而我们做儿女的,即使再怎么孝敬,也回报不了父母之恩的万分之一,而且父母也没有图儿女们的回报。
父母是很容易满足的,比如说,为母亲穿一根针,实现她为你钉一颗纽扣的愿望,是她所付出的爱畅通无阻,就这么的简单。
无意间突然发现父亲头发上有几根若隐若现的白发,才发现,原来时光流逝的那么快,才懂得珍惜父母对我们那并不易发现却是我们难忘的爱,人生苦短,父母期待着我们一步步长大,可他们却没有告诉我没,与此同时,他们却一步步的衰老。
父亲的背不再那么挺直,母亲越来越多的皱纹。可并没有减少对我们的爱,在我们出生时,父母就把我们的道路铺满鲜花,让我们在芬芳和美丽中长大,儿女并没有想过,父母在关心我们的时候却忽略了他们自己,现在轮到我们为父母铺路了。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珍惜,感恩父母之爱,勿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我们人生最大的悲哀。
祝您身体健康!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第11篇)
答辩人: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生,XX人,现住XX,联系电话XXX。
被答辩人:XX,女,汉族,XXXX年X月X日生,XX人,现住XX,联系电话XXX。
20XX年11月4日,被答辩人马兰向贵院提交了一份《民事起诉状》,要求答辩人和被告XXX返还借款66.7万元,答辩人收到贵院送达后,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根本不能成立,其理由如下:
一、合同具有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要求返还借款。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无据可依。
20XX年3月18日,被告XXX因往煤业公司送煤业务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被答辩人提出借款,被答辩人考虑其亲戚关系遂借给被告76.7万元,被告XXX出具了《欠条》。20XX年2月20日被告返还了被答辩人借款XX万元,并由答辩人就《欠条》的后续还款事实进行见证。由此可见,本案中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为:借贷人——被答辩人马XX,借款人——被告XXX。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被答辩人显然只具有向被告请求还款的权利,被告具有向被答辩人返还借款的义务。而答辩人作为该案的案外人既不具有请求还款的权利也不具有返还借款的义务。事实上,答辩人在该《欠条》上以签字纳印的方式所做的见证只是用来证明被告将于何时还款的事实,证明该事实的真实、有效、存在。然而被答辩人却在被告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向答辩人提出了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显然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根本不能成立。
二、答辩人在《欠条》上签字纳印的行为并非担保行为,而是对该借款事实的一种见证,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是错误的。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5种方式。在本案被告向被答辩人出具的《欠条》上,答辩人签字纳印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抵押、质押、留置或定金中的任何一种。那么是否就属于“保证”行为呢?根据我国《担保法》第6条的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可见所谓保证应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的明确约定,该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实现。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对保证合同成立的形式作了明确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同意的;虽未在主合同上签署保证条款,但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然而从本案来看,答辩人在被告出具的《欠条》上对“其中一部分伍拾万元于XX年7月份底归还”这一事实签字纳印的行为,并不是答辩人将要对被答辩人出借的50万元进行担保的明确表示,也不是答辩人在被告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答辩人将要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责任的明确约定,更不是答辩人以书面形式向被答辩人出具担保书或者答辩人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盖章的行为。因此,答辩人在《欠条》上签字纳印的行为并非是担保行为,只能说是对被答辩人与被告之间借款事实的一种见证。可见在本案中答辩人既未因与被答辩人发生借款成为借款人,也未因对被答辩人的借贷进行担保成为担保人,与该案没有发生任何利害关系。而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为参与案件审理的“被告”,应当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被告显然是错误的。
三、即使答辩人签字纳印的行为被被答辩人视为担保,该担保也已经逾期,答辩人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退一万步讲,即使答辩人签字纳印的行为被被答辩人视为“保证”,该保证期间也已经到期,答辩人将免除保证责任,不承担还款义务。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对保证期间未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在本案中,被答辩人与被告约定XX万元的履行期满之日为20XX年7月份底,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即为20XX年7月份底至20XX年1月份底。然而在该保证期间内,被答辩人既未向被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还款,也未向答辩人提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因此答辩人以签字纳印的方式进行见证的行为即使被被答辩人视为“保证”,答辩人也不应当承担还款义务。相信人民法院一定会支持答辩人的答辩,驳回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
综上,答辩人认为在被答辩人马兰与被告XXX之间借款而引起的纠纷中,答辩人既未与被答辩人发生借贷行为,也未有任何担保表示,并非本案的当事人。同时即使答辩人签字纳印的行为被被答辩人视为“保证”,该保证也已经逾期,答辩人的担保责任也已经被免除。因此,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认真审查,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XX
20XX年11月29日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第12篇)
答辩人:A
被答辩人:B
答辩人就B诉A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C借款行为系履行职务行为,债务应由D承担
C与答辩人为D名下“XXX”项目筹集资金向被答辩人借款(被答辩人在诉状中已阐明),双方形成借款关系的原因、合同目的是为了“新村园”项目筹集建设款,其行为系履行职务行为,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二、本案存在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主体、标的额、支付方式、履行时间等约定的变更情形,因此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借款合同约定,由被答辩人B在5月3日向C交付300万元现金,用于C与A名下的“新村园”项目建设。但实际履行情况为:20XX年5月24日,B向郭国杰转款270万元,郭国杰扣留此笔借款,未向C及答辩人转交,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郭国杰由保证人实质变更为债务人。
三、因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变更,债务转让,未经连带保证人胡香兰书面同意,答辩人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由于债务转让于郭国杰,未经答辩人书面同意,答辩人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被答辩人诉求存在高利借贷情形,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不应予以保护
被答辩人诉求三被告支付借款利息XX万元,双方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月利为5%,计算利息期限为20XX年5月8日至20XX年6月30日,共计XX天。但借款合同实际完全履行于20XX年5月24日,截止原告起诉日期20XX年6月20日共计XX天,本金为XX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6.15%的4倍计算为XX元,远远少于XX万元,超出部分法院不应予以保护。
五、借款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延迟履行利息条款,被答辩人不可同时主张迟延履行违约金属于当事人预定的对违约产生损失的赔偿额,在性质上属于补偿性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属于违约方违约所产生的法定孳息损失,是违约造成损失的一部分。两者均具备惩罚性质,不可同时主张。
综上,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是没有根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第13篇)
答辩人:郑某,女,x年10月12日生,汉族,住xx县xx镇xx村x村x号。
委托人:庞,山东律师事务所
被答辩人:周某,男,x年1月27日生,汉族,住xx县xx镇x街。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是本案实际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
被答辩人所提交的书面欠据借款人处并无答辩人署名,被答辩人提也无证据证明答辩人系该笔款项的实际借款人,故该笔欠款与答辩人无关,答辩人不是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被答辩人无权请求答辩人还款,应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一切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即使程某曾向被答辩人借款,该笔欠款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收到贵院送来的相应诉讼材料之前,答辩人并不知晓该笔借款的发生,被答辩人主张的欠款数额达80万元,对于如此巨大的一笔款项被答辩人却从未见过;答辩人自始至终未曾听说过该笔借款,也未与程某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被答辩人也并无证据证明该笔借款被用于答辩人共同经营或其收入被用于共同生活,故该笔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该笔欠款不属于共同债务,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查明本案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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